北京四分之三地域将划入生态红线区

发布时间: 2015-12-01 09:51:55  |  来源: 人民日报  |  作者: 朱竞若 余荣华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生态保护 重点公益林 北京城市发展 生态安全 生态价值 生态建设 生态廊道

本报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朱竞若、余荣华)北京市规划委副主任王飞11月30日披露,正在修改的北京市总体规划,初步划定生态红线区面积约占市域面积的70%以上,远期生态红线区比例为75%左右。这意味着,未来北京将实现3/4市域为严禁与生态保护无关建设活动的生态红线区。

王飞介绍,北京市目前正在进行的总体规划修改的一个核心内容,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增长边界,将市域空间划分为生态红线区、集中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制定差别化的管控目标和管控措施。

北京将把维系生态安全底线、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山区、森林、河流湖泊、基本农田等生态资源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重点公益林等法定保护空间划入生态红线区,初步划定生态红线区面积约占市域面积的70%以上。未来,要继续加强生态建设,重点通过平原区集体建设用地减量还绿、规划生态廊道建设,实现远期全市生态红线区比例提高到75%左右的目标。

城市增长边界将是北京城市发展刚性约束红线,城市增长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是未来城市主要的建设空间。主要将中心城、新城、镇中心区、独立城镇组团、重点功能区的集中建设区划入城市增长边界,初步划定集中建设区面积约占市域面积的16%。

生态红线区和集中建设区以外区域为限制建设区,主要由集体建设用地(城乡结合部和远郊农村地区)、少量分散城镇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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