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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天津11月5日电 (记者卫庶、朱虹)“日产液态奶80吨,产生污水近200吨”,天津津河乳业投资350万元进行第三次污水处理技术升级改造,今年解决了这一难题。经过处理后排出的清水可用于灌溉农田、浇花种草等。“不仅节约了水资源,也使企业走上了科学发展的路,这钱花得值。”公司负责人说。近年来,天津不断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近日,天津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实施意见,建立水污染防治新机制,打响治理水污染攻坚战。2017年底前,全市将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位于九河下梢的天津严重缺水,全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160立方米,是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最少的特大城市。河道生态水量难以保证,水体自净能力差,入河污染总量远远超过纳污能力。全市25条主要河流中,污染严重、丧失使用功能的劣Ⅴ类水质河长占比高达61%。
水资源短缺制约了天津的发展,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任务复杂而艰巨。今年9月29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全力节约保护水资源等10个方面加快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标志着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根据实施意见,天津坚持控源截污,强化河流排污口整治,采取封堵、截污切改、强化监管等措施进行治理。以影响河流水环境的生活、农业、工业等污染治理为重点,取缔造纸、制革、印染、染料、农药等“十小”企业,集中治理全市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各类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加快村镇污水处理厂、畜禽水产养殖及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建设,解决建成区存在的雨污合流、缺乏配套管网等问题。
坚持开源节流,节约保护好水资源,积极推进工业、城镇和农业节水,促进再生水、海水利用,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利用现有水资源、加快再生水回补河流。
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实行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度,建立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质量考核问责制度,将落实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等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可实施、可考核、可追责。
今年,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作为立法计划审议项目。10月21日,《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结束征求市民意见,条例草案将提请明年初举行的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这也是天津第一部水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了水污染的共同防治责任、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工业水污染治理、城镇水污染防治、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等方面,扩大公众参与和监督,奖励公众查证属实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