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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被国家发改委撤销
2011年8月,河南省发改委(豫发改农经[2011]1295号)作出批复,原则同意濮阳市引黄灌溉调节水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据村民提供的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2月作出的《关于尹玉山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记载:“截止目前,我厅未收到关于濮阳引黄灌溉调节水库项目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目前,也未对该项目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据村民提供的2015年5月“发改复决字[2015]12号”文件——国家发改委《行政复议决定书》记载:“被申请人(河南省发改委)作出1295号批复时,缺少法定前置条件,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1295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