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市环评限批 空气质量不改善不批涉气新项目

发布时间: 2015-07-17 12:12:24  |  来源: 人民日报  |  作者: 田豆豆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空气质量 建设项目环评 环保 平均浓度 项目建设

本报武汉7月16日电(记者田豆豆)16日,湖北省环保厅发布通知,对天门、荆门、随州、黄石、孝感等5市市辖区,暂停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这意味着空气质量如果不改善,上述5市将无法新增涉气建设项目。

这是迄今为止,湖北实施的最大规模的环评限批。

5月20日,湖北省环保厅发布通知,对今年1至3月PM10平均浓度超过160微克/立方米的宜昌、荆门、孝感、随州、襄阳5个城市,以及同比增幅超过30%的黄石、天门、神农架林区等3个市州实施环评限批预警,要求上述地方今年1至6月平均浓度须比2013、2014年同期有所下降。

监测数据显示,今年1至6月,上述8个市州中,仍有神农架林区、天门、荆门、随州、黄石、孝感、襄阳的PM10平均浓度较去年同期上升。因此,湖北省环保厅决定对其中同比增幅超过7%的天门、荆门、随州、黄石、孝感5市市辖区(不含县市)暂停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暂停中央和省级环保资金支持,取消环保领域创先评优资格。

除上述城市外,对增幅较大的潜江、咸宁、恩施州实施涉气建设项目环评限批预警,预警期限从7月至9月底。如若仍未改善,湖北省环保厅将对有关责任城市进行涉气项目建设限批。神农架林区今年PM10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但增幅仍过大,湖北省环保厅要求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空气质量保持在良好水平。

湖北省环保厅表示,今年年底空气PM10年平均浓度与2013、2014年同比仍未改善的地方,将取消该地区2015年度环保领域创先评优资格,暂停该地区下一年度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约谈有关负责人,并对工作不力地区继续采取限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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