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发布时间: 2015-06-30 14:34:22  |  来源: 东南网  |  作者: 倪斌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环境事件 公报 环保 环境质量状况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 冒黑烟 水域功能 流域整治 城市空气质量

6月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2015年福建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4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

东南网6月4日讯(本网记者 倪斌)今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15年福建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4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对2014年度福建省环保工作情况、环境质量状况和当前环保热点、难点问题以及2015年环保工作重点等做了介绍。

公报表明,2014年福建省环保工作始终围绕“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的战略部署,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服务和促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着力巩固提升“清新福建”优势。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2014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12条主要水系水质状况为优,水域功能达标率为98.1%、Ⅰ~Ⅲ类水质占比94.7%,9个设区城市、14个县级市、44个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为84.5%、99.8%、100%;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23个城市空气质量按GB3095-1996评价均达到或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天数占比99.3%,在全国第一阶段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中福州、厦门空气质量排名分别为第7、第8;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辐射环境质量良好;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优良水平,森林覆盖率65.95%,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会上,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总工程师许碧瑞表示,省环保厅将加大铁拳惩治违法排污, 联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动机制,出台环保执法联动协作意见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构建联合执法、案件会商、信息共享、依法惩处的工作格局。2013年6月至今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32个。

许碧瑞说,虽然我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但部分河段、局部地区、个别时段的水、空气和近岸海域污染仍较严重,水环境、饮用水源地、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水平仍不够稳定、不够高,绝不能盲目乐观、掉以轻心;各地推进污染减排、水源保护和流域整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整治、生态创建的力度不平衡,个别区域养殖等行业性污染和小电镀、小造纸、小采矿、小塑料加工、烧垃圾、“冒黑烟”等污染长期整治不彻底或者出现反弹;一些地方环保执法力度与群众的环保诉求仍有较大差距,有的地方有的行业违法排污现象仍较明显;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仍时有发生,环境安全和应急意识、防范措施、处置能力、物资储备还有较大差距。总的看,环境形势仍较严峻,环境质量不容乐观,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压力的矛盾仍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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