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 2015-06-30 14:35:41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杭州市环保局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环境信访 环境宣教 环境空气质量预报 环境空气污染 环境违法 环境执法 环境事件 VOCs 农村生活污水 监督性监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发布《2014年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14年,杭州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两美浙江”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环境立市战略,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杭州”建设。全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201.16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6.4%以上,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用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同比分别下降了2.04%、5.78%、5.10%、3.76%,提前并超额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全市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断面占80.9%,市区空气优良天数比上年增加13天,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7.7%,水、大气、声和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不断改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位居全省第二。

二、水环境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本公报根据国家环保部2011年3月发布的《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对2014年度杭州市地表水(“十二五”市控以上断面)进行评价。评价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038-2002表中的21项。

根据21项指标对监测结果的年均值评价(以下同),我市地表水总体状况良好。全市47个市控以上断面,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74.5%,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80.9%。

钱塘江水质状况为优,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85%。干、支流市控以上断面有95%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苕溪水质状况为优,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100%。

城市河道黑臭水体比例明显下降,河道水质有所改善。

西湖水质状况为良好,全湖测点均已达到Ⅲ类水质,平均透明度为1.39m,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等重要指标均已符合Ⅰ-Ⅱ类水质标准。

千岛湖水质状况为优,全湖平均透明度为4.30m,全湖所有测点均符合I类标准。

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水质保持稳定。

在2014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中,杭州市位列良好等次。

(二)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4年全市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如下:全市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9.54万吨,氨氮排放量为1.25万吨,分别比去年削减5.10%、3.76%,分别完成“十二五”五年任务进度的129%和105%。

(三)措施与行动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2014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市人大和市政协多次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现场检查。市环保局每月赴西湖区(之江)和萧山区、富阳市、桐庐县、建德市政府(管委会)等重点地区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现场督查专项行动。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级部门全力以赴,及时做好违法企业、设施的关停、拆除和污染隐患点清理整改工作。至年末,共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历史遗留的22家企业的关停拆除和33个隐患点整改工作,25个交通隐患点位危化品禁行标志已全部安装到位。整个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和违法企业关停工作投入近10亿元。

推进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七格一、二、三期提标改造工程顺利开工;七格四期、之江污水处理厂开展前期工作;城西污水处理厂厂区建成,一期工程(5万吨/日)和配套南线管道工程建设完成并单机调试完毕,进入调试试运行。至年末,全市污水管网累计完成269.65公里,其中主城区建成花蒋路、兴建路、红普路等54条道路合计48.8公里污水干管;三区四县(市)完成220.85公里。二是超额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减排及运行任务。全市污水厂COD减排362727.9吨,氨氮减排21006.9吨,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杭州市城区污水处理率93.7%,县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9.2%。

加强市区河道环境整治工作。围绕“五水共治”工作目标,以水质改善和防洪排涝为核心,全力推进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建设。至年末,圆满完成“451263”年度目标,即市区两级共实现开工或续建45条(段)河道,完工12条(段),打通断头河6条,建设闸站3座。新建或续建河道总长度约52.59公里,其中完工河道长度约10.22公里,新增、修复驳坎长度约41.25公里,绿化约42.23万平方米,新建、改建慢行系统35.04公里,完成投资12.15亿元。

三、大气环境

2014年杭州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有所好转,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市区环境空气中SO2年平均浓度为21μg/m3,同比下降25%,符合现行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二级标准;NO2、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50μg/m3、98μg/m3、64.6μg/m3,超标0.25、0.40和0.86倍,但同比下降5.7%、6.7%、7.7%。降尘平均浓度为5.67吨/平方公里·月,好于8吨/平方公里·月的浙江省控制标准。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14年,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评价,杭州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228天,优良率为62.5%。5个县(市),淳安县、桐庐县、建德市、临安市、富阳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293天、283天、299天、267、262天,优良率分别为87.2%、77.7%、82.1%、73.4%、72.4%,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评价,杭州市区PM2.5达标天数255天,达标率69.9%。

(二)酸雨

2014年全市大部分地区处在重酸雨区。酸雨污染仍处于严重水平。全市除临安市属较重酸雨区外,其余区县市均属于重酸雨区。降水pH值范围为3.25~7.86,最低值出现在桐庐县。杭州市降水pH年均值为4.65,较去年略有上升(2013年为4.58),酸雨率80.0%,比去年下降了6.8%。

(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4年全市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如下:二氧化硫排放量为8.10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0.29万吨,比上年度分别削减2.04%、5.78%,分别完成“十二五”五年任务进度的104%和102%。

(四)措施与行动

继续深化“大气整治”行动。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杭州市大气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市环保局牵头,抽调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团等单位人员组建杭州市大气整治现场办公室,负责协调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制定并公布《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年-2017年)》和《杭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等文件,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全年淘汰小燃煤锅炉343台,半山电厂4号燃煤机组已关停;完成33家热电企业122台锅炉和12家水泥企业15条生产线的脱硝改造工程;关停3家2500吨/天水泥企业;完成143家化工和印染行业的VOCs治理;推进萧山化纤、彩钢塑胶涂层、临安印制电路板、富阳球拍等区域特色行业的VOCs治理工作,治理和取缔VOCs企业120多家;加强黄标车淘汰;推进城市扬尘治理,继续开展覆盖主城区的40个降尘点位的监测工作;积极做好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全年共启动三次三级响应。

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多措并举,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严格新车和转入车辆的环保管理,全市机动车全面执行国Ⅳ排放标准。实施机动车总量控制,自3月26日起全市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政策,对小客车增量采取摇号和竞拍形式,有效控制了机动车的快速增长。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全市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率达90%以上。主城区继续对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道路实施黄标车限行,各区、县(市)建成区全面实施限行措施。全市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95472辆(含转出),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严格执法,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道路执法活动,将黄标车纳入公安重点车辆查控系统,主城区全年查处违法黄标车48886辆。提升车用油品标准,自11月1日起,车用汽油执行国Ⅴ标准,车用柴油执行国Ⅳ标准。加强油气回收监管工作,对全市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油气回收设施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全年回收汽油1128.8吨,其中主城区510吨。

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开展扬尘整治专项检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法检查等集中检查行动,强化工地扬尘现场监管,共检查工地9222个(次),优良率达到51%。全市评选市级“标准化样板工地”199个,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日常管理,提高施工现场整体建设管理水平。

继续推进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工作。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开展第一阶段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大气治理工作实际,市环保局在2013年已经启动的“环境空气中PM2.5来源解析持续研究课题”的基础上,以杭州市区为核心,与南开大学合作开展了2014年的新一轮颗粒物源解析研究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最新研究结果如下:2014年度,杭州市区环境空气污染以PM2.5为主。全年137天污染天(占全年37.5%),其中: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为93天(占污染天数的67.9%),其他以PM10或O3为首要污染物。与非污染日相比,重污染过程PM2.5占PM10的比例有明显增加,冬季在80%左右,夏季在60%左右。

最新研究结果表明:杭州市PM2.5来源中,本地排放对市区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的贡献占62%-82%,平均约72%;区域传输对市区环境空气中PM2.5浓度的贡献占18%-38%,平均约28%。

在市区本地源排放贡献中,机动车对PM2.5贡献最大,扬尘比例大幅上升:机动车贡献了28.0%、工业生产(工业锅炉及窑炉、生产工艺过程等排放)贡献了22.8%、扬尘(裸露表面、建筑施工、道路扬尘、土壤风沙等排放)20.4%、燃煤(燃煤电厂、居民散烧)18.8%、其他(生物质燃烧、餐饮、海盐粒子、农业生产等)10.0%。

继续推进大气灰霾研究各项工作,完成《杭州通风廊道评价研究》、《杭州城市下垫面与通风廊道关系研究》和《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模式研究》等专项研究。

四、声环境

2014年市区局部声环境质量比上年略有下降,生活和交通噪声依然是环境噪声的主要来源。

(一)区域环境噪声

2014年,杭州市区的区域环境噪声为56.4分贝。市所属其他区、县(市)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等级均为较好。区域环境噪声强度与上年相比,市区有一定程度的上升,五县(市)中,除桐庐县有一定程度的下降外,其余县(市)保持稳定。

(二)功能区噪声

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对2014年杭州市各区、县(市)各类标准适用区噪声状况进行评价:杭州市区1类标准适用区昼间噪声超标2.0分贝,其余类别标准适用区昼间噪声达标;五县(市)各类标准适用区昼间噪声均达标。

(三)道路交通噪声

2014年,杭州市区道路交通噪声为68.6分贝,五县(市)道路交通噪声为63.3~70.6分贝,临安市、富阳市、建德市、桐庐县质量等级为好,市区为较好。道路交通噪声值与上年相比,市区、建德市、淳安县有一定程度的上升,临安市、富阳市保持稳定,桐庐县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四)措施与行动

开展中高考期间“绿色护考”专项行动,加强噪声管理工作,在媒体上刊登《杭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加强全市夜间施工管理,承担跨区域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证明的核准,每日汇总城区夜间作业证明并发布公告。2014年,市本级共出具夜间作业证明290件,汇总城区分局夜间证明情况并在网上发布夜间施工公告234期。

五、固体废物

(一)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2014年,我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737.11万吨,综合利用量662.34万吨,综合利用率达89.86%。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70.27万吨。

2014年市区生活垃圾清运量为330.53万吨,通过填埋、焚烧等方式处置,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率100%。

2014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7.48万吨,综合利用6.79万吨,无害化处置9.21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1.6万吨,无害化集中处置率100%。

(二)措施与行动

创新管理手段。对杭州市危废动态监控系统进行提升改造,加快推进固废动态管理信息化进程。完善以危废、污水处理厂污泥为核心的刷卡转运系统建设,形成7个危废、1个污泥刷卡转运闭环,有效地推进固废管理动态化、可视化、信息化。

推进退役场地污染修复。做好我市工业企业退役场地修复的环保管理工作,明确工业企业退役场地开发利用的评估、修复、验收的具体程序和要求。督促完成东风杭汽,长河化工等地块的修复工作,监督推进蓝天环保等地块修复工作。

开展危废管理执法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市危险废物交叉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监察人员300余人次,抽查各类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100余家。按照“属地管理为主,专属管辖为辅,上级稽查为补充”的固废管理原则,严厉打击固废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高防范和控制环境风险的能力。

提升固废处置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固废利用处置的新路子,重点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工作,进一步提升危废处置能力和水平。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4家,危废年利用处置总能力100万吨。建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16座,设计处置能力8000吨/天。

六、辐射环境

(一)辐射环境状况

杭州市有放射源单位176家,放射源1257枚,核技术利用单位728家,金属熔炼企业142家。全市辐射环境继续保持安全水平。

(二)措施与行动

加强辐射安全许可监管。全年审批审查辐射项目22个。受省环保厅委托,审批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03份。督促送贮闲置、废弃放射源69枚、放射性废物428.5公斤,送贮率100%。

全面开展电离、电磁辐射环境监管及监督性监测工作。完成全市电离辐射环境监管及监督性监测工作,市本级抽查、抽测120家辐射工作单位,完成率100%;各区、县(市)环保局共计检查辖区内辐射工作单位、废旧金属熔炼企业872家次,完成率100%。完成8家γ射线探伤企业共计47台γ射线探伤装置的辐射安全检查。完成电磁辐射环境监管及监督性监测工作,对全市范围内16个雷达、广播发射塔进行了监督性监测。

巩固深化“绿色和谐电磁”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了“绿色和谐电磁环境”创建活动,结合“绿色变电站”和“绿色基站”典型示范项目,开展辐射宣传教育,积极调查处理辐射信访。目前已建设3个“绿色基站”和1个“绿色变电所”,下城、拱墅、萧山等区均开展了“绿色和谐电磁环境”进社区宣传活动。做好核与辐射应急准备工作,全年未发生辐射事故。

七、生态环境

(一)耕地/土地资源

根据2014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一上”数据,全市2014年末实际耕地面积为338.75万亩,超过省政府下达任务,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至年末,我市实有基本农田面积为279.63万亩,超过省政府下达任务2.46万亩;我市实有标准农田面积为156.53万亩,超过省政府下达任务3.64万亩。2014年,我市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面积共计1.77万亩,均实行“先补后占、占补挂钩”,补充耕地项目均在国土部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系统备案。根据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含占基本农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6.00%,低于全省上一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违法占用耕地比例平均数6.27%。全年全市补充耕地2.30万亩,外购指标0.15万亩,合计可补充耕地2.45万亩,补充耕地面积达到并超过各类非农建设占用面积。

(二)水利/森林资源

全市水资源总量为163.01亿立方米,其中,杭州市区为20.48亿立方米;临安市为27.36亿立方米;富阳市为14.393亿立方米;桐庐县为18.37亿立方米;建德市为24.30亿立方米;淳安县为58.11亿立方米。

全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1833.2立方米,人均年综合用水量为417.7立方米,城乡居民人均年生活用水量为57.2立方米(注:城镇公共用水和农村牲畜用水不计入生活用水量中),其中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用水量分别为59.6立方米、49.9立方米。城镇公共用水量人均为66.7立方米。全市农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为439.6立方米,其中水田灌溉亩均用水量为497.9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量为39.8立方米。

全市林地面积1761.23万亩,森林面积1642.38万亩;活立木总蓄积5475.29万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5376.43万立方米,(比上年净增499.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65.14%。全市森林生态功能指数为0.496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种森林类型新增生物量649.06万吨,新增森林生态价值784.38亿元,累计森林生态价值2048.33亿元,平均每亩森林生态效益11630.11元。

(三)物种多样性

杭州市经鉴定和确认的高等植物有1200余种,分属于155科,其中蕨类植物20科39种,裸子植物8科49种,被子植物127科1100种。2014年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野生植物调查组在富阳市龙门镇发现细果秤锤树种群,分布面积近150亩,这是迄今为止国内发现面积最大、数量最多的细果秤锤树种群(细果秤锤树是浙江特有珍稀濒危物种)。

杭州市有陆生野生动物505种,隶属4纲31目109科。其中两栖类28种,隶属于2目9科;爬行类42种,隶属于3目10科;鸟类354种,隶属于17目66科;兽类81种,隶属于9目24科。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9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有63种;省级重点保护动物有53种;省一般保护动物有157种。中华蟾蜍、泽陆蛙、黑斑侧褶蛙、花臭蛙、华南湍蛙和饰纹姬蛙数量较多,为两栖类优势种;石龙子、蝘蜓、王锦蛇、虎斑颈槽蛇、蝮蛇为爬行类的优势种;鸟类种群密度麻雀最高,其次是金腰燕、白腰文鸟和斑嘴鸭;猕猴、华南兔、黄鼬、黄腹鼬、鼬獾、猪獾、野猪和小麂等为兽类优势种。

(四)措施与行动

物种多样性保护。一是加强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野生动植物繁育栖息地的保护和管理,有效发挥其生态保护功能。二是通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野生动物救护及补偿等工作,积极构建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三是加大森林抚育工作,提升森林林分质量,构建适宜野生动物生存的栖息地。四是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发展,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五是持续开展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监测项目,对西溪湿地公园内植物植被、鸟类、昆虫、兽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等生物多样性进行持续监测,为进一步提升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的管理水平打下了基础。

森林资源保护。一是建立和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全市各地把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到实处,与乡镇签订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书,量化考核标准。二是大力开展绿化造林,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加强森林灾害防控,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强化林业基础保障,优化林业发展环境。三是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限额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林地专项执法检查。四是建立了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体系。开展市县联动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年度监测,为全市各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科学依据。

水土流失治理。2014年全市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9.96平方公里。

四边三化。通过2014年整治建设,“四边三化”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基本达成整治目标任务。公路“三化”引领示范,全市完成“三清”4170处;完成路面及附属设施整治、绿化提升等建设投资17.7亿元。铁路“三化”进展明显,萧山区铁路边“洁化、美化”整治任务已完成,累计整治165.2公里;余杭区完成铁路边整治目标任务的100%。河边“三化”成效显著,完成河道综合整治形象进度451公里,占计划任务(259公里)的174%。河道边绿化长度279公里,河边绿化99万人次以上。山边“三化”有序开展,省级重点矿山治理总面积696493平方米,9个省级重点项目已完成5个,其余4个均已开工治理。计划建设绿色矿山16个,其中3个因已到期或即将到期转入治理,应建13个,已完成建设10个。四边“绿化”突飞猛进,全市已完成“四边”绿化1799公里(占省计划1350.5公里的133%),绿化面积22196亩(占省计划18321亩的121%)。

八、专栏

(一)五水共治(治污水)

五水共治,治污为先,我市坚持全流域统筹、岸上岸下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统筹,重点抓好“清三河”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在河长制和最严监管执法保障下,治出成效,治出民心。消灭垃圾河、整治黑臭河是“五水共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至年末,整治完成垃圾河71条460公里,全市范围基本消灭垃圾河,并在所有河道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开展黑臭河沿岸排污口系统排查,全市累计封堵排污口647个;对雨污混排口进行截污控源,主城区完成360余个截污项目,日新增截污量超过3万吨。开展黑臭河道清淤清障工作,全市累计清淤642万方,拆除水岸违法建筑42.2万平方米。建成康桥新河和后横港河等一批从劣Ⅴ类恢复到Ⅲ类水体的生态示范河道;打通西塘河、横一港等五条断头河。共计投入超11亿资金,完成193条665公里的黑臭河治理,超额完成任务。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列入全省污水厂提标改造考核的“3+2”项目(完成临安城市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淳安城西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淳安南山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工程;开工建设临安市青山污水处理工程二期工程、建德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经提前完成,大幅增加环境承载能力。至年末,全市累计完成污水管网267.5公里,总投资4.5亿元,超额完成省里任务。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完成119家印染、146家造纸和214家化工行业整治和关停任务。制定电镀行业56条整治标准,造纸行业52条整治标准,印染行业58条整治标准,化工行业52条整治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企业522家,共淘汰造纸产能54.3万吨、印染21771万米、皮革10万标张、电镀46.7万升、医化48.6万吨、轧钢42.6万吨、织造7641万米、铸造2.5万吨、炼钢5.5万吨、化纤1.1万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工作,相关区、县(市)已完成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全市1031个行政村已完成图纸设计,920个村已完成工程招标并进场施工;全年完成844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受益农户数达到21.28万户。在专项年度考核中,杭州市位列11个设区市第一名。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全市关停、搬迁养殖场(户)6314个,涉及生猪存栏量105.1万头。创新畜牧生态化改造模式,完成年存栏50—100头养殖场(户)污染治理1188家,年出栏100—1000头养殖场(户)设施修复改造1877家,年出栏1000头以上养殖场标准化提升135家,标准化水禽场建设改造19家。3家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中心均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年处理能力合计达12000吨,已处理病死猪6万多头。全年完成养殖塘改造2.4万亩;推广稻鱼共生及轮作面积1.3万亩。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

紧紧围绕主要污染物减排三大体系建设,狠抓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管减排,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至2014年年末,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比上年削减5.1%、3.76%、2.04%和5.78%,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按照污染减排工作要求,对减排指标不减反增的地区下达红色预警、实施区域限批,对指标没有达到时间进度的地区下达黄色预警并启动应急措施;根据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确定减排项目281个,已基本完成;积极协调国家级减排项目进展,至年末26个项目已基本完成。定期对市级部门和区县(市)开展减排督察行动,推进减排项目建设。加强减排监测体系“三个率”建设运行,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大力推进排污权初始分配及交易,基本完成全市1400多家企业的初始排污权配额分配核准工作,完成全市777家重点企业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指标初始排污权分配;构建全市统一的排污权交易管理体系,首次增加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指标并成功交易,全市已累计实施11次交易,累计交易金额1.2亿元;开展区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配额的分配工作,完成制定初始分配方案并公示。“刷卡排污”管理逐步铺开,目前已完成全市市控以上重点企业刷卡排污系统建设257家,控制全市75%以上的工业排污量,为减排提供了强有力的监管保障。研发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系统,规范全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实施总量激励制度和削减替代制度,建立新(扩、改)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管理办法。对列入2013年度环境统计重点工业企业名单的印染、造纸、化工、热(火)电、水泥行业企业分行业开展吨排污权税收贡献排名,实行差异化总量控制激励政策。

(三)“河长制”工作

成立市河长制办公室,结合新《环保法》的实施,充分发挥绕城公路内、绕城公路外两个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牵头部门的职能作用,各区(县、市)也都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河长制作为基层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基本制度,带动“治水”总体工作。市河长办制定下发《河道水环境治理方案编制导则》和《河长标志标识牌规范》,建立信息报送和通报制、督查制、例会制、日常巡查等工作制度,有效地保障工作推进。(下转A14版)

(紧接A13版)全市河道共3233条约1.47万公里,其中1845条乡镇级(含)以上河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设立河长公示牌3192块,均制定了“一河一策”综合整治方案。按各级河长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河长体系,全面落实了“五个一”(一条河道、一个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实施方案、一抓到底)。在《杭州日报》公布市级河长信息及重点工程进展,邀请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参与各区、县(市)“河长制”工作第三方评估调查,深度挖掘、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实施“阳光排污口”工程,建立企业阳光排污口157个、河道阳光排污口199个。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我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并主动接受其监督和指导。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企业违法行为和环境应急信息公开的力度和频次。先后在杭州日报《都市新闻》板块、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新闻60分》栏目开设“美丽杭州”生态环境曝光台,将环境监管由“一只眼”变成“多只眼”。

(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

全面完成电镀行业整治扫尾工作,基本完成制革、印染、造纸、化工四大行业整治任务。全年召开3次全市整治工作会议,召开多次督查会和现场推进会。1月、7月组织开展了2次行业整治“零点行动”,4-5月、11月开展了两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统一部署,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更新2014年市重点监控重金属企业名单,完成五类重点防控污染物(铅、镉、汞、铬、砷)削减目标,通过环保部考核。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在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开四大行业“三个一批”企业整治状态信息,接受公众监督。采取了媒体曝光等方式,督促进展滞后企业加快整治力度和进度。至年末,全市拟整治的761家制革、印染、造纸、化工企业共完成759家,四大行业总整治完成率为99.7%,剩余2家为列入化工行业搬迁入园的企业。

(五)生态文明试点市建设

健全“美丽杭州”建设工作机制,成立市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杭州”建设)委员会,构建生态文明改革专项小组,开展“美丽杭州”专项督查,部署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致力打造美丽中国先行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根据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原则,初步完成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强化结果导向,把“美丽杭州”建设的关键指标和任务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体系。全面推进全市域生态示范创建,至年末,市本级成为全省首个通过省级生态市验收的地区;江干区通过国家生态区验收,富阳市、萧山区通过国家生态市(区)技术评估,全市累计8个县(市、区)通过国家级生态市(区)验收或核查;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18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135个、国家级生态村2个,生态示范创建位居全省前列;开展“多绿”细胞工程创建,全市累计创建成国家级绿色学校7所、绿色社区5个、国家环保科普基地2个、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1个。

(六)“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

坚持“三年卓见成效、五年基本成型”的目标,围绕6大领域29项工程,全力推进“三江两岸”生态景观保护与建设工程,着力打造“美丽杭州”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整治成效显著。至年末,全市拆除各类砂石码头18处,完成船厂搬迁1处、保留码头提升改造3处和江堤复绿15处;关停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企业22家;通过开展污染行业专项整治,累计关停富阳化工企业12家,完成桐庐清洁生产审核8家,淘汰冲天炉8家,关停萧山“小化工”24家;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1家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和1家污水处理厂建设;截污纳管120.226公里,河道整治83公里;推进两岸生态景观建设,全线贯通淳杨环湖公路改建工程64公里,完成绿化带建设100多万平方米,建设绿道105公里、驿站8处、旅游码头2个,完成农村历史建筑修缮工作25处,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11处;推进岸线生态修复,整治矿山4个、坟墓613穴,完成农业面源治理项目26个,整治和关停箱网养殖300多亩。推进之江船工业遗址公园和“三江两岸”工程展示馆建设,开展美丽乡村精品线路建设和乡土建筑保护,不断巩固“景观提升”项目成效。

(七)半山及北大桥地区环境综合整治

2014年,杭州市新一轮半山和北大桥地区环境整治取得新的进展。五家市属企业的关停转迁获得实质性突破,澳医保灵药业、华东医药器材化剂公司、新华集团杨伦分厂、新泰塑纸实现停产,中石化杭州炼油厂处于不可逆停产状态。杭州油漆厂明确落户德清新市镇。经市政府批准,华丰纸业和轻华热电定于2016年完成关停。随着澳医保灵药业等企业的关停转迁,民生、田园、桃园等区块先后实现重污染企业“清零”。通过污染企业的关停和“清零行动”,半山及北大桥地区全年削减废水排放452万吨、固体废物0.2万吨,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八)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建设

为满足国家和上级部门对城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的新要求,提高空气质量预报水平,减轻空气污染对居民的健康影响,计划通过建设一套集气象与空气质量状况分析、未来空气状况预报预警功能为一体的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实现对杭州市辖区内未来24小时预报、72小时预报、7天污染潜势预测、重度及以上空气污染过程的预测预警。目前,已完成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的招投标工作,并初步完成系统安装。

(九)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认真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全年完成8009个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否决143个污染严重、与区域环境不相协调的建设项目,无环保审批失误发生。市本级完成了65个市区各类经营性土地出让前环境影响初步分析备案,8个市区搬迁退役企业土壤专题评价备案。严格执行重大项目、敏感项目集体审议制度,实行专家审查、公众调查制度,依法依规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下发《关于明确主城区建设项目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环评审批管理权限的通知》,区级人民政府、区级事业单位和社会等投资的鼓励类建设项目由区环保局负责;对涉及民生、基础设施的公益项目、污染较轻的33类建设项目和部分区域申请豁免审批。开展中介服务事项的统计和情况的摸底调查,出台《关于印发杭州市涉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评价办法等文件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质量和评估效率,加快推进投资项目环保前期工作进度。继续加大对杭州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工作、杭州市推进十大产业发展工作、杭州市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工作、杭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和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的环保服务力度,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实施项目的动态化管理。

(十)环境法制建设

加强环境立法工作,《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杭州市生态文明和美丽杭州建设促进条例》、《杭州市环境宣教条例》分别列入杭州市2014年地方立法正式项目、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通知》,加强对新《环保法》的学习、宣贯和培训,依法履行新《环保法》赋予的各项监管职责。完成浙江省环保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市编办统一部署,对权力事项进行清理,分别提出取消、转移、下放、整合、严格管理等调整意见建议,实现行政权力事项削减50%的目标。

(十一)环境监察执法

2014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08件,较2013年增长8.7%,处罚金额5544.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移送公安案件较2013年大幅提升7.5倍,达到45件,刑事拘留64人,行政拘留7人,取保候审14人,判刑5人,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开展10次“零点行动”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利用非工作时间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7家,责令整改3家。强势推进重污染行业企业整治专项执法,全年共检查企业86家,查处违法企业16家。开展大气信访集中区域专项督查,共检查企业37家,对17家存在问题的企业责令整改。

(十二)环境应急演练和应急管理

印发《杭州市将军岩断面水质异常预警与响应机制》和《杭州市钱塘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上下游、上下级部门之间应急协调与沟通,强化涉及饮用水源水质预防预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继续落实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排查报告制度,全市组织排查环境风险源208家,开展定期巡查490次,检查企业3067家次,完成隐患整改269处。加强应急基础能力建设,建设6个市级应急物资库,构建市级环境应急物资网络;完成杭州市环境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信息化水平。组织市大气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杭州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演练,检验大气重污染应对能力。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全市全年共发生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11起,均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无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十三)环境信访提案办理

畅通群众环保诉求渠道,出台《杭州市环境信访调处反馈和督查规范》,着力提高信访办理质量,推动化解重点难点问题。全年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总量23313件,比上年增加62%。全市接待市民来访84批次255人次,开展重要信访局领导带案下访活动4次。妥善处理多起集体访、重复访,没有出现严重的越级上访事件。所有信访件均及时办理并反馈,信访办满意率抽查回访,反馈满意率为95%。收到涉及环保工作的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13件,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并全部按要求上网公布,按时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基本满意率)均达100%。

(十四)环境信息化建设

紧紧围绕“推进智慧应用,提升治理能力,促进信息经济”的目标,以智慧应用为主线,以提高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环境管理和服务效能为目标,以信息网络建设和能力建设为基础,以环境保护电子政务和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为重点,以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和应用效能为核心,积极开展“12369”架构体系的智慧环保建设,及时启动移动执法一体化(三期)、环境中心数据库(二期)、危险废物动态监管(二期)等项目的建设,全面完成移动执法一体化(二期)、综合信息平台升级、环境应急地理信息系统(二期)等项目的建设和系统完善,初步实现掌握污染源排放情况、预警应急环境风险、监督考核环境质量状况、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的功能。做到了信息化工作既保持适度超前,又能紧密联系环保工作实际,圆满完成年度信息化建设目标和任务,逐步实现从“数字环保”到“智慧环保”的跨越。

(十五)环保宣传教育

围绕环境日、浙江生态日等主题日策划省市纪念“六·五”环境日现场活动、“五水共治”媒体采风、“环境优化与流动留守妇女儿童发展”关爱行动、市中学生“五水共治”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环保文艺演出进社区等主题活动10余项,参与人数达数万人,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全年在市级以上平面媒体发表环境新闻稿711篇,刊登专版14个。制作播出《环保之窗》272期;制作“向污染宣战”公益广告2则。加强新媒体应用和宣传,组建“杭州环保”网络发布矩阵,开通“杭州环保”新浪和腾讯微博及微信。积极回应环保热点,全年召开新闻通报会4次,协调接待媒体来访或采访近200家(次)。继续深化绿色系列创建工作,共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2个、省级绿色学校30所、省级绿色医院5家、省级绿色家庭30户;创建市级环境教育基地7个、市级绿色家庭20户。联合宣传部、农办、建委、教育局、卫生局、团市委、妇联等开展共建共享美丽人居环境行动。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环保志愿服务总队和高校环保社团的指导,组织环保大讲堂、“给垃圾找个家”志愿者环保行动等活动。举办街道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研讨班、环境教育暑期师资培训班等。在市委党校中青班开设环保讲座,组织开展“四进一下”环保讲座。组织参加全国中学生环保英语征文比赛,获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印发《环保生活每一天》、《向污染宣战》、《环境保护法》等宣传册和环境日宣传海报共3万多份。

(十六)环保科研

注重环保科研管理及应用,积极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五水共治”城市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态环境效应评估研究》等7个项目被列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积极推进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千岛湖引水工程水源地生态安全及水污染综合防治研究;完成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来源解析研究,并通过环保部组织的专家论证会;完成杭州城市下垫面与通风廊道关系研究、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模式研究等专项研究工作;完成《杭州市主要湖库、河流微囊藻毒素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研究》等10个课题验收。鼓励参加各类科研项目评奖,科研成果丰富:《千岛湖有机污染物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研究》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杭州市区河道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普遍技术及关键环节工程示范应用研究》等2个课题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杭州市地表水中典型内分泌干扰物污染特征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获省环保科技二等奖,《杭州市大气颗粒物重金属污染特征与防治对策研究》等3个课题获省环保科技三等奖;在国内外权威专业杂志上发表专业论文80余篇,获杭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奖9项。

(十七)环保科技人才培训

坚持自主培养为主,引进为辅的策略,多渠道培养中青年科研人才,实施“引智工程”和“引才工程”,充分借力“院士工作站”和千岛湖科研基地等平台,加强与中科院、中环院等国内一流团队合作,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专业人才。与杭州市科协联合举办了以湖泊环境保护为主题的技术交流会,中国科学院院士、水生生物研究所所长赵进东出席了本次交流会,来自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国内一流水环境科研机构专家作专题报告;交流会期间,我市“千岛湖生态观测研究基地”正式启用。完成市科协第七届科学技术年会环境分会场工作,组织召开饮用水源地水质异常与自来水水质安全保障应急处理技术报告会,区、县(市)环保系统与水务集团共80余人参加,取得良好效果。积极开展业务技术交流,鼓励技术和管理人员参加国际性、区域性的环保交流活动,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新技术、大城市解决方案的参观和技术交流,组织参加“2014中国(浙江)环保产业博览会暨环保技术交流会”和第四届中日(浙江)水环境技术交流会。组织举办二期辐射知识培训,以及水、固废、噪声监测技术等较大规模的培训班。组织由环保部开展的第一批环境监测“三五人才”申报,共申报成功“一流专家”2名,“技术骨干”21名。派员参加国家监测总站、省环境监测中心、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等组织开展的各类专业培训。

(十八)都市经济圈环境共保

2014年3月,在湖州召开杭州都市圈合作发展协调会环境专业委员会工作座谈会,四地共同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业大气污染治理等措施,不断改善杭州都市圈环境质量。制定《2014年度杭湖嘉绍地区边界环境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开展“保护清洁空气”、“保护清洁水源”联合执法行动,由嘉兴市联合杭、湖、绍三地支队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绍兴与萧山、海宁与下沙、德清与余杭等交界处联合开展边界交叉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的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制作与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等,有效加强地市边界间的环境管理合作,共同解决边界相邻地区的污染问题。余杭区和海宁市下发《余杭-海宁环境联保联动工作机制》,开展环境共保。

九、主城区环境保护工作

(一)上城区

上城区在全市率先实施“阳光排污口”工程,在辖区河道135个排水口设立公示牌,编制“一河一策”方案,完成排水管网清淤340公里、5条河道清淤工程8000米,超指标完成3000米。完成截污纳管项目34个,日新增截污量2000吨以上,消除河道排污口20个以上。制定《2014-2017年上城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2014年上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采取推进“无燃煤区”建设、深化餐饮油烟监管、加强区域扬尘控制、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治理、监察油气回收运行等“五条线”并进的措施持续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完成“三江两岸”绿道标识标牌提升改造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程,创建成1所省级绿色学校和1户省级绿色家庭,创建成5个社区生态角。

(二)下城区

下城区以“环境立区”为总战略,以打造环境监管最严格城市为目标,逐步推进治水、治气等各项工作。一是严格项目审批。严控新污染源产生,全年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237件,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开展工地扬尘专项检查、餐饮业油烟专项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等工作,全年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企业967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件,以铁的手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三是处理信访提案,提高群众满意率。妥善处理各类群众信访308件,回复率100%,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8.37%;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12件,满意率100%。

(三)江干区

江干区环保工作以国家级生态区创建为载体,以提升环境质量、保护环境安全为重点,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江干”建设。一是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顺利通过国家级生态区创建现场考核验收;全面完成“四边三化”、“三江两岸”等专项整治工作。二是环保管理进行新尝试。在全市率先实施企业“阳光排污口”工程,除了已列入启动搬迁之外,剩余企业已全部实施“阳光排污口”;开展环境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尝试污染源监管“一张图”;进一步完善水、气环境质量考核方法。三是环境监管取得新进展。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对8起较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强势推动重污染炉窑灶的淘汰关停工作,推进2家企业“煤改气”;实现全区60条(段)河道水质监测全覆盖,并编制水质监测月报,提供水质预警信息。四是生态宣传进入新常态。开通微博、微信,及时发布环保动态信息;组织街道、社区开展主题日宣传活动以及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宣传。

(四)拱墅区

拱墅区围绕生态宜居区建设,以半山和北大桥环境综合整治为平台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全力推进“五水共治”和“河长制”工作。全区重点河道建立13个河道水质在线监测点;实现全区61条河道99个断面监测全覆盖;完成21条、31.04公里黑臭河治理;完成截污纳管工程项目21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4个,新增截污量25000吨。二是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完成“无燃煤城区”建设,对10家建材企业开展扬尘整治;对7家企业实施有机废气整治;完成14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油烟净化装置安装。三是严格执法,全力打造环境监管最严格城区。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检查、钱塘江流域涉水企业检查等行动,规范辖区环境安全重点监管企业的突发事件防御体系。四是开展生态环保意识宣传培育工作。开展全民共治“亲水行动”,树人小学、半山小学2所学校创建成省级绿色学校,半山森林公园、运河博物馆通过市级环境教育基地验收。

(五)西湖区

西湖区2014年被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为全国首批37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之一。全面铺开“清水治污”工作,出台《西湖区“河长制”全覆盖实施方案》,指导各镇街完成辖区159条河道“一河一策”水环境治理方案;协调推进5条黑臭河道整治和1条河道生态化治理工程;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执法行动,排查涉水企业300余家,查处涉水违法行为9起,限期整改企业5家。有序推进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制定《西湖区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关停、改造工业燃煤共24家并通过市级验收;对12家重点企业下达VOCs治理任务;启动辖区汽修行业污染专项整治,完成20家试点汽车4S店整治。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全年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3056人次,检查企业1381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3起,依法关停企业2家,督促企业整改20余家。

(六)高新(滨江)区

高新区(滨江)以“五水共治”、大气污染整治等工作为重点,区域生态环保工作呈现良性发展态势。一是克难攻坚,水质改善夯实新基础。完成彩虹快速路沿线等和29个安置房小区(苑)的污水纳管工程,完成高教河等4条河流的截污纳管工程;完成东冠路和滨康路雨污管网提升改造。每月对43条河道83个断面进行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河道水质状况。二是多管齐下,大气治理实现新突破。关停重点涉气污染企业8家;完善《滨江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3次启动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出动人员138人次,检查企业71家次、各类堆场8家次,落实整改措施14家次,应急停产企业2家次;督促正泰太阳能等企业完成污染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三是建章立制,环境监管迈入新阶段。建立政法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动执法队伍,设立公安驻环保工作联络室。联合查处了新生船厂滩地焚烧废药案等2起,判刑2人。四是突出重点,生态环境呈现新风景。完成新生船厂滩地的初步整治。绿道及其标识标牌二期、银杏林二期生态化整治等工程全面铺开。拆除违法建筑3万余平方米,完成绿化15.54万平方米,完成55个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五是丰富载体,环境宣教拓展新阵地。完成6个社区的“生态角”建设,建成省级绿色学校1家,发放各类宣传画册5000余份。

(七)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发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美丽东部湾”建设为核心,以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智慧环保”工程为目标,实施“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和“大气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以“五水共治”作为加快副城建设和转型发展的重要突破口,着力强化组织保障、引导全民参与,强势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至年末,开发区28条河道断面平均污染指数与年初相比下降35.5%,水质Ⅴ类以上河道断面由年初的4个增加到10个,辖区内均未出现严重的城市积水现象。完成12家重点企业VOCs治理任务。全面完成12家重污染行业企业整治工作,率先完成重污染行业整治任务。完成杭联热电公司脱硫脱硝设施监管减排任务,完成得力纺织有限公司4800吨/天的中水回用工程,完成杭江奶牛厂锅炉煤改气工程。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建设,6月通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国家技术核查,12月通过国家商务部、科技部和环保部的现场验收。

(八)西湖风景名胜区

西湖风景名胜区以建设一流的世界遗产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目标,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完成“五水共治”景区污水干管改造任务,实施进龙河清淤工程,推进西湖街道居民家庭节水工作和绿地储水试点建设。推动“十二五”水专项西湖课题的滚动实施,全年累计引水1.338亿立方米以上,向市区河道配水1.523亿立方米,西湖水质持续改善。开展“景区机动车环保行动”,实施全年国定假日单双号限行、高污染尾气排放车辆禁入等机动车污染防治措施,努力打造“西湖蓝”。编制完成《杭州西湖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西湖景区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授予全国首个《世界遗产保护管理荣誉证书》。白塔公园与杭州植物园盆栽园顺利开园,完成宝石山夜景灯光节能优化、西湖灯光秀等项目,落实梅灵南路等道路和公园景点彩化提升工程,推出杭州·开封两宋菊花艺术节等18大花展。开展“西湖情缘——历史名人的治水事迹”、“探秘长桥溪水生态修复公园”等系列主题活动。

(九)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

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以“五区建设”为总目标,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为抓手,推进区域生态建设工作。一是最严监管,保护生态:全面关停钱塘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18家企业;完成温室甲鱼污染整治,禁养温室甲鱼养殖740户,拆除甲鱼温室50.74万平方米;全年出动环境执法人员780余人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4起,处置到位环境信访265件。二是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杭州市“三江两岸”展示馆和之江船工业遗址公园(杭州市饮用水源保护教育基地)主体建设完成;沿江24.3公里绿道基本完成。投入1.86亿元建设38个防洪排涝项目,全年拆除违建105.28万平方米。三是完善规划,城乡统筹:《之江新城污水工程专项规划》获市政府正式批复;实施杭州南入城口综合整治和“城管一体化”工程。四是经济转型,健康发展:全年接待游客284.79万人,实现旅游总收入30.27亿元;全年新增文创产业524家,同比新增163家,同比增长45.2%。打响“云栖小镇”品牌,已集聚涉云企业115家并成功举办2014年阿里云开发者大会,并入选全省首批特色小镇。

(十)萧山区

萧山区围绕“五水共治”、生态文明建设等中心工作,区域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一是污染减排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区完成关停生猪养殖场(户)898户;联合公安、交通部门,推动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超额完成13420辆的年度任务;完成172台燃煤锅炉煤改气改造。二是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果。牵头完成“四边三化”整治任务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新命名国家级生态街镇16个,创建省级绿色学校4所,顺利通过创建国家级生态区的技术评估。三是环境监管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大对黑臭河沿线企业检查,全年封堵各类污水排放口209个,截污纳管91个,规范化整治899个。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拆除义桥镇山后村企业28家、闻堰镇三江口废弃码头1个;实施多次联合执法,拆除暗管13根,对12家石料厂实施停产整治。四是环境应急处理能力取得新提升。妥善处置环境应急事故3起,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完成备案170家,成功召开环境应急示范点现场会,着手建立全区第一个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物质库。

(十一)余杭区

余杭区扎实推进“美丽余杭”建设,并取得较好成效,区域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一是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成立区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四边三化”行动第一轮顺利通过省市验收;开展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和媒体新闻监督行动,编纂发行全省首部区(县、市)级环境保护志。二是强势推进“五水共治”,提出“八个全覆盖”治理举措,建立区、镇、村三级“河长制”管理网络,完成78条黑臭河、垃圾河治理任务。我区成为全省首个全面禁养污染型畜禽区(县、市)。三是深化大气污染防治,顺利完成印染、化工行业整治,关停全区39家污染企业和临平城区748家温室甲鱼养殖场,黄标车淘汰完成率在七区(县、市)中排名第一。四是强化环境监测监管,区环境监测站迁入新实验大楼;制定实施环评机构5项管理制度,深化环保验收检测市场社会化试点;实行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评查制度,完成95家重点排污企业刷卡排污系统建设;深化环保网格化管理,连续五年开展环保基层基础排查整治活动。

《2014年杭州市环境状况公报》编写单位

主持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成员单位 杭州市统计局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

中共杭州市委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杭州市农业局

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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