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 2015-06-30 14:22:58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青岛市环保局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环境信访 环境违法 环境执法 饮用水水源地 空气颗粒物 环境监管 空气吸收剂量率 NH3-N 次生环境 人影作业

综  述

2014年,全市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和美丽青岛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为民理念,大力推进治污减排,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制定实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全力攻坚治霾;编制实施2014-2016年全市河流污染综合治理规划,在重点河流实施“河长制”管理,推进环胶州湾流域截污治污工程建设;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有力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城市环境安全。

2014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状况保持稳定,部分指标有所改善。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同比均持续下降;市区环境空气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同比改善10.6%;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市主要监控河流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状况良好。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状况

经省主管部门初步核定,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4.37万吨、1.219万吨、9.11万吨和10.17万吨,同比分别下降0.41%、0.23%、5.90%和6.56%。截至2014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量分别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的115.19%、106.48%、119.21%和146.30%。

措施与行动

制定实施《青岛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计划》,以脱硫设施升级改造、烟气脱硝、机动车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和畜禽污染治理等为重点,组织实施减排项目361个,其中,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122个,水污染物减排项目25个,农业源减排项目214个。继续实施《青岛市“十二五”期间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强化污染减排在全市科学发展考核中的作用,保障减排目标任务完成。

大气环境

状况

1.环境空气质量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2天,其中,一级(优)14天、二级(良)248天,优良率为71.8%;轻度及以上污染天数103天,其中,三级(轻度污染)79天,四级(中度污染)15天,五级(重度污染)9天,全年未出现六级(严重污染)天气;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4天。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天数分别为134天、104天和103天,分别占38.2%、29.6%和29.4%。

市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为0.037、0.043、0.107、0.059毫克/立方米(mg/m3),其中,细颗粒物、二氧化硫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0.6%、31.5%,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持平,二氧化氮浓度升高7.5%;一氧化碳(CO)24小时浓度均值在0.4~2.5mg/m3之间,臭氧8小时浓度均值在0.032~0.224mg/m3之间。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均超过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年均值二级标准;臭氧部分时段有超标现象,超标率为6.8%。即墨、胶州、平度、莱西四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在61.8%~73.2%之间。

2014年青岛市第二次空气颗粒物来源研究结果显示,空气中PM2.5的主要来源仍为燃煤、扬尘和机动车尾气,占比分别为32%、23%和24%,其他来源于工业废气、服务业排放和居民生活等。与第一次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结果相比,燃煤占比下降8个百分点,机动车尾气占比上升4个百分点,扬尘基本持平。表明,燃煤锅炉大规模改造、严控燃煤污染已取得成效,而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带来的影响仍呈上升趋势。

2.大气降水

全市总降水pH年均值为6.48,好于酸雨限值(5.6),酸性弱于2013年的6.36。酸雨频率为1.0%。四市降水pH年均值在5.72~7.70之间。

3.废气排放

全市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为9.11万吨、10.17万吨、4.58万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同比分别下降5.90%和6.56%,根据国家新的统计办法,烟(粉)尘同比上升8.83%。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为6.40万吨、5.85万吨和3.22万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7.65%、9.94%,烟(粉)尘排放量同比上升15.8%;城镇生活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量分别为2.71万吨、0.26万吨和0.98万吨,同比分别下降1.49%、1.30%和1.49%。

措施与行动

1.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建立

成立青岛市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市政府与各区市政府、有关市直部门、重点企业签订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各区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制定实施《2014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出台了“四禁两补”系列政策:全市禁止销售燃用劣质燃煤、除特定区域外禁止新上传统燃煤项目、禁燃高污染燃料区域扩大到550平方公里、建成区禁行黄标车,对提前淘汰的国Ⅱ黄标车给予资金补助,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

2.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

编制实施清洁能源供热专项规划及配套政策,建成清洁能源供热129万平方米、燃气管线82公里、天然气加气站8座。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30万平方米,建设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243万平方米。淘汰压减60万吨炼钢、50万吨炼铁、60万吨水泥产能,关停小火电机组3台。

3.燃煤污染防治

淘汰燃煤锅炉49台,总吨位709吨。建成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等燃煤锅炉高效脱硫改造项目81个、高效除尘改造项目129个,削减二氧化硫排放5118吨。完成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低氮燃烧改造和脱硝工程建设项目87个,削减氮氧化物排放1.26万吨。

4.扬尘污染控制

开展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规范化整治工作,完成青岛热电集团第一热力公司储煤场封闭加盖等工业扬尘防治项目24个。制定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房屋拆除工程扬尘防治工作导则和城市裸露土地绿化技术导则。施工现场累计建设喷胶固化设施16个、车轮冲洗装置350个,绿化裸露土地449公顷。获得全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和裸露土地绿化评比第一名。推行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累计810辆建筑垃圾运输车实行密闭化运输。市区新增机械化保洁车辆128辆,城区主干道机扫率100%、次干道达到75%以上。

5.机动车污染防治

加快淘汰黄标车,出台《国Ⅱ排放标准黄标车提前淘汰资金补助意见》《青岛市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方案》《青岛市黄标车“黄改绿”补贴意见》;发布《关于实施黄标车区域禁行的通告》,自2014年11月1日起,在城市建成区禁行黄标车,全市共审核报废车辆3026辆,发放补助资金2260.4万元,淘汰黄标车4.6万辆。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全年环保检测机动车69.3万辆,合格率91.2%;路查、抽检机动车16.6万辆,查处无环保标志和冒黑烟车等违法车辆2209辆。继续开展黑烟车有奖举报活动,查实黑烟车342辆,兑现奖金3.42万元。加强油品质量升级管理,自2014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国Ⅳ汽油标准。

6.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在石化、表面涂装、有机化工等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工作,共完成治理项目35个。

水环境

状况

1.地表水

向市区供水的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等8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主要河流功能区达标率为71.7%。全市主要监控河流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0.2%和6.5%;李村河、墨水河、镰湾河等部分过城河的中下游河段、部分支流河段由于截污不完善和污水集中处理能力不足等原因,水质仍较差。

2.近岸海域

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良好。胶州湾外黄海海域水质保持优良,所有监测点位水质均达到或好于二类海水水质标准。胶州湾水质有所改善,达到或好于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比例为63.4%,同比升高4.7个百分点;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无机氮,污染区域主要位于胶州湾东北部、西北部海域。

3.废水排放

全市废水排放总量50878.35万吨,同比增加3701.35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总量10989.40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总量39852.39万吨;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14.37万吨和1.219万吨,同比分别下降0.41%和0.23%。

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排放量分别为0.81万吨和0.069万吨,同比分别下降1.90%和5.08%。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47万吨, 同比下降0.50%;氨氮排放量为0.61万吨,同比持平。农业源(含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1.06万吨和0.535万吨,同比分别下降0.28%和0.10%。

措施与行动

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经省政府批准,重新调整了青岛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涉及全市67处饮用水水源地,划分了160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定《崂山水库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编制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报告,全市18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良好,水质达标率100%。继续实施大沽河流域环境保护规划和全市水源地保护规划,大沽河水源地全线实施围网防护,共建成大沽河和水源地保护工程18项,新增管网21.7公里。出台《大沽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2.重点流域和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以胶州湾保护为核心,逐年提高河流水质改善目标,持续推进李村河、墨水河等重点河流综合整治,加强大沽河流域生态保护。落实辖区政府环境质量主体责任,在32条重点河流220个河段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管理,由区市负责人担任河(段)长,包干整治河道生态环境。制定实施《2014年水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和《青岛市河流污染综合治理规划(2014-2016年)》,综合采取巡查监测、督查督办、考核通报、专项执法检查、生态补偿、限批约谈等措施,完成10条河道和237处污水直排口综合整治,新建排污管网334公里,完成黄岛区泥布湾污水处理厂四期等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5项。在大沽河流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全市涉水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达到120家。

声环境

状况

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8.2 dB(A),噪声强度总体评价为一般。市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8dB(A),噪声强度总体评价为好。

四市的区域和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分别为49.9-53.7 dB(A)和63.0-66.5 dB(A),噪声总体水平保持稳定。

措施与行动

1.建筑施工噪声管理

开展全市建筑工地噪声污染防治规范化管理,落实建筑施工工地申报登记制度。强化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市区地铁施工监督管理, 督促企业合理安排施工工艺,推广适用降噪技术。

2.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

继续开展“为考生送安静”活动,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执法监管,开展市区建筑工地、公共广场及娱乐场所等十类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检查,严厉查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为中高考营造良好的环境。

固体废物

状况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865.57万吨,综合利用量842.39万吨(包括综合利用往年贮存15.11万吨),综合利用率95.65%,主要种类为冶炼废渣、粉煤灰、尾矿、炉渣等。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4.19万吨,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废酸、废碱等,全部进行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7032.14吨,全部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置。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221万吨,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置。

措施与行动

1.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及综合利用

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将钢渣、粉煤灰用于铺设路基和生产建材,电石泥用于碱厂纯碱生产工艺,白泥用于烟气脱硫和生产水产养殖清洁剂等,推动城市污泥生产生物质燃料 应用。

2.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监督管理

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处置利用单位的环境监管,依法落实警示标识、应急预案、经营许可证和转移联单等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开展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随意倾倒、非法处置的违法行为。全年审核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跨市2985份、市内6820份。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环境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

辐射环境

状况

全市电离辐射环境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大气气溶胶和沉降物中总α、总β含量均在正常水平;地表水、近岸海域海水、生物和土壤样品放射性含量仍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崂山水库、棘洪滩水库总α、总β放射性水平均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电磁辐射环境总体状况良好,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交通干线监测点综合电场强度均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公众照射导出限值要求。

措施与行动

1.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

全年新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含重新申请)17家,辐射安全许可延续56家,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3家;预审省辐射类项目安全许可证18家,预审环评报告42家、条件核查29家;完成国家电网山东省电力公司12项拟建输变电工程现场查勘。

2.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加强全市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现场核查制度,开展全市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应用单位季检和Ⅳ类、Ⅴ类放射源应用单位抽检工作,全市在用放射源均处于安全受控状态。修订完善《青岛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举行全市辐射环境事故桌面推演。

生态建设与农村环境保护

状况

1.生态建设

全市共有各级自然保护区7处,总面积647平方公里;湿地保护区4处,总面积118平方公里;森林公园22处,总面积248平方公里。全市森林覆盖率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9.5%和44.7%。全市生态环境总体稳定。

2.农村环境状况

在2个区市6个村庄开展空气、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出入境河流、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试点。

6个村庄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日均值达标率均为100%,可吸入颗粒物达标率为85.0%;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好于地下水Ⅲ类标准;河流断面和水库水质均达到目标要求;土壤均属清洁水平。

措施与行动

1.生态市建设

实施《青岛市创建国家生态市三年行动计划》。黄岛区、城阳区通过国家生态区技术评估,即墨市、胶州市通过省级生态市预验收。黄岛区灵山卫街道获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50个镇获“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68个镇获“省级生态乡镇”命名。

2.城市园林绿化

以举办世园会为契机,以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按照增绿补绿、丰富色彩、提升品质的原则,加大植树增绿力度,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和景观品质。完成社区庭院绿化194个,绿化面积5.5万平方米;完成城市裸露土地绿化590处,面积448公顷。市区园林绿地面积达3万公顷,增长7.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6平方米。

3.林业生态建设和水土保持

推进大沽河绿化、万亩林场、沿海防护林三大工程建设,全民义务植树860万株,新建万亩林场14处,新增人工造林面积15.6万亩,建成227公里大沽河沿岸绿色长廊。持续加强水土保持,实施14个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66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3平方公里。

4.生物多样性保护

对行政区域内的各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开展专项检查,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与管理。举办《生物多样性公约》“南南合作”和“城市与生物多样性”亚洲区域论坛和“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纪念活动,组织开展中草药多样性展览活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开展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全市植物物种750余种。

5.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建设,累计支付示范资金2.51亿元,建成示范项目32个,在建29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30座、污水管网348.8公里,新改建沟渠39.7公里,增加农村污水日处理能力7040吨、日收集能力10094吨;建成蔬菜垃圾处理设施一套、1000立方米沼气池一座、4.87万立方米垃圾填埋场一座。完成214个畜禽养殖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财政拨付减排项目补助资金1588万元。

气候与自然灾害

状况

2014年,全市年平均气温、降水量和日照时数均正常。年内春季气温异常偏高,发生春旱和夏旱,7月台风“麦德姆”带来降水缓解旱情,9月出现秋季连阴雨。总体来看,本年度气象灾害影响程度一般,气候年景属中等偏好年份。

全市年平均气温13.7℃,同比升高0.7℃。极端最低气温-11.1℃,极端最高气温37.3℃。平均年降水量631.2毫米,同比增加50.4毫米。平均日照时数2311.9小时,同比减少49.0小时。市区降雪7天,出现在2月和12月;大雾36天,同比减少32天;暴雨4次、寒潮2次,同时伴有大风天气。

措施与行动

提高精细化预报能力,提升气象服务水平。为胶东国际机场、地铁、轻轨等重大工程建设以及山林灭火提供气象保障。继续实施飞机增雨常态化作业,建成黄岛区黄烟种植区人影作业示范基地,年内开展增雨防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165次,为世园会和崂山水库开展专项人影服务。

环境监督管理

1.环境法制建设

修订《青岛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梳理并向社会公布权力事项59项。宣传贯彻新环保法,组织培训班7期,参训人员来自环保系统、镇政府、企业、大学等。

2.环境执法监督

深化环境执法综合改革,实施三级“网格化”执法监管,加强跨区域交叉执法、节假日与夜间执法,实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组织开展执法大会战、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工业园区专项检查等系列执法活动,实施环境行政处罚1010起,罚款金额2710万元;行政命令682起,其中,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397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85起;强化环保、公安部门联动执法,石墨企业违法排污等10起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363件,完成青岛碱业、双桃、红星化工等搬迁项目环评10项。对董家口港城临港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要素)和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中央商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进行了环评审查。开展饮食业环境管理改革,对饮食业项目实行分类管理,简化审批程序。

3.污染源自动监测

制定实施《青岛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推行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BO(建设-运营)模式,全市实施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的企业达到200家。

4.环境应急管理

加强环境风险预测预警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重点企业和区域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开展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推进电镀集中区整合,关停高污染涉重企业4家,完成海晶化工高汞触媒“十二五”淘汰任务。建设青岛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并投入运行,修订印发《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桌面推演和全市环境应急实兵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大比武活动。全年共处置次生环境事件7起,未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的环境污染事件。

5.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

建立环境服务业能力项目储备库和节能减排与低碳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项目库。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能力建设项目二期工作,参加了在韩国召开的第9届东亚经济交流推进机构环境分会,承办第六届绿博会。

6.环境信访

完善12369环保服务热线和信访处理平台,共受理来话25328件,同比减少17%。畅通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问政、局长信箱等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共收到群众投诉5089件,均进行了处理处置。开展领导定期接访、包案下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非正常上访事件。

7.环境宣传与信息公开

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稿件3131篇,组织开展青岛环保世纪行集中采访活动6次,开展了“六·五”环境日主题系列宣传、“机关开放日”、环保“四进”等活动,建立了青岛环保志愿者联盟,持续推进环境友好系列创建工作。开通了环保官方微信,“青岛环保”政务微博共发博文1.1万余条。加强信息公开,组织276家企业向社会公开污水排放口环境信息,59家企业主动公开环境监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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