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

发布时间: 2015-06-30 14:23:25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南京市环保局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环境信访投诉 环境空气污染 环境违法 环境执法 环境空气质量 环境监管 环境宣传 核与辐射 大气颗粒物 饮用水水源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布《2014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2015年6月5日

综 述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环保优先、生态为基”方针,紧扣“办好绿色青奥会”的工作主线,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工作目标,取得明显成效。在加强污染防治、推动污染减排、强化环境执法、维护环境安全、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顺利通过生态市国家考核验收,圆满完成青奥会和国家公祭日重大活动环境保障,全市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稳步推进。

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状况

2014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环境空气质量较上年有所改善;水环境质量基本平稳,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持续优良;声环境质量和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平稳。

环境空气主要指标

2014年,南京市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为190天,达标率为52.1%,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超标175天(其中轻度污染126天,中度污染30天,重度污染17天,严重污染2天)。全年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如下:PM2.5年均值为73.8μg/m3,超标1.11倍,同比下降5.38%;PM10年均值为123μg/m3,超标0.76倍,同比下降10.2%;SO2年均值为25μg/m3,达标,同比下降32.4%;NO2年均值为54μg/m3,超标0.35倍,同比下降1.8%;O3日最大8小时值超标天数57天,超标率为15.6%,超标主要集中在4—6月;CO年均值为0.95mg/m3,同比下降8.7%,日均值均达标。

图1 南京市建成区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对比

降尘

2014年,全市降尘均值6.42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1.2%。城区降尘均值6.09吨/平方公里·月,郊区降尘均值5.99吨/平方公里·月,四个国家级工业园区降尘均值7.48吨/平方公里·月。

酸雨

2014年,全市平均降水量为968.2毫米,同比上升18.8%;酸雨频率35.5%,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降水pH均值5.01,酸性弱于上年的4.95。其中,城区酸雨频率29.7%,同比下降2.3个百分点,降水pH均值5.15,酸性弱于上年的4.84;郊区酸雨频率45.1%,同比上升12.0个百分点,降水pH均值4.91,酸性强于上年的5.18。

二、水环境状况

2014年,全市监测水环境断面(点)250个,155个断面水质达到功能类别标准,达标率为62.0%;监测水环境功能区断面(点)124个,78个断面水质达到功能类别标准,达标率为62.9%,同比下降5.6个百分点;监测28个基本现代化考核断面,其中水质达到Ⅲ类(含)以上断面比例为57.1%,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

图2 南京市地表水水质状况类别分布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优良,各项监测指标达标率为100%。

长江南京段

长江南京段水质与上年基本持平,除总磷超标0.43倍以外,其他指标均达到了Ⅱ类标准。

秦淮河

内秦淮河水质与上年持平,氨氮、生化需氧量和总磷分别超过Ⅳ类标准0.97倍、0.05倍和0.39倍;

外秦淮河水质较上年有所下降,氨氮、生化需氧量和总磷分别超过Ⅳ类标准0.72倍、0.10倍和0.09倍;

秦淮新河和秦淮河上游水质均达到Ⅳ类标准。

玄武湖

玄武湖水质与上年持平,除总氮超标0.19倍外,其他指标均达到Ⅳ类标准。

金川河

金川河水质与上年持平,氨氮、总磷和生化需氧量分别超Ⅳ类标准4.39倍、2.37倍和0.88倍。

固城湖和石臼湖

固城湖和石臼湖水质状况保持良好,均达到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平均综合污染指数分别下降0.6%和9.0%。

主要湖泊富营养化

按综合营养状态指数(TSI)评价,玄武湖、莫愁湖为轻度富营养化水平,石臼湖、固城湖、金牛湖为中营养化水平。

三、声环境状况

城区交通噪声均值为67.2分贝,较上年下降1.2分贝,五郊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交通噪声均值为67.6分贝,较上年上升0.8分贝;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3.8分贝,同比下降0.9分贝,郊区区域环境噪声51.1分贝,同比下降0.3分贝;全市28个功能区测点噪声连续监测显示,昼间噪声达标率为95.5%,夜间噪声达标率为88.4%。

四、辐射环境状况

8个省(国)控点环境中,瞬时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在56.5~78.9nGy/h之间,均在江苏省天然本底值范围内。5个省控点环境电磁辐射综合场强(瞬时)在0.09-1.85V/m之间,功率密度为0.002-0.908μW/cm2,符合《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中12V/m的限值标准。

措施与行动

一、大气污染防治

二、水污染防治 三、固废、辐射及噪声污染防治 四、生态建设与保护 五、污染减排六、环境监管、执法和应急 七、环境信访、建议和提案办理 八、环境监测与科研 九、环境宣传教育与信息化建设 十、重大活动环境保障

一、大气污染防治

二、水污染防治 三、固废、辐射及噪声污染防治 四、生态建设与保护 五、污染减排六、环境监管、执法和应急 七、环境信访、建议和提案办理 八、环境监测与科研 九、环境宣传教育与信息化建设 十、重大活动环境保障

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出台实施多项政策措施,开展重点区域和行业整治,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加快机动车污染治理,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全市环境空气污染状况得到改善。

政策措施

年内,出台实施了《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和《南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青奥会后出台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治理、提升环境质量的若干措施》和《2014年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控措施》,打出大气污染防治常态严控、长效防治“组合拳”,取得明显成效,完成了PM2.5年度国家考核目标任务。

重点区域和行业整治

开展梅山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完成35家企业关停整治;推进电力、水泥、铸造等行业的废气提标治理,完成重点电力企业除尘升级改造;在86家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试点。

扬尘污染防治

开展扬尘整治“双百日”行动,检查工地7394家次,限期整改1124家次,处罚245家次;强化“日查周报月考核”,下达督查通报56份;曝光问题工地43家次,加强了扬尘排污费征收工作。

机动车污染防治

4月1日,在全省率先实现车用“国Ⅴ”柴油升级,成为全国第三个全面实行车用“国Ⅴ”汽、柴油的城市;实施了第六阶段高污染车辆区域限行,范围扩大到555平方公里;基本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两年累计淘汰黄标车61264辆。

高污染机动车监控水平得到提升。全市新增55个高污染车辆限行曝光点;增设2套尾气遥测系统,累计曝光处罚黄标、无标车62.7万辆次。

秸秆禁烧

建立市、区(园区)、街(镇)、村、组五级秸秆禁烧责任网络,逐级签订禁烧责任状;强化禁烧巡查管控,组织各级巡查队伍5256支,参与巡查人员13856人;制定并实施《南京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考核办法》,首次将秸秆综合利用纳入考核范围。全年未出现上级通报的卫星火点,未出现因本地焚烧秸秆造成的污染天。

二、水污染防治

持续加强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黑臭河道的综合整治力度,全面落实“河长制”管理制度,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

饮用水源地保护

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水源地保护的部门协作;落实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现场巡查制度;完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年度环境状况评估及第二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完成所有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标志牌建设;完成一批水源地环境隐患问题的整改。

“河长制”管理

全面落实并强化“河长制”,先后两次对各区(园区)河长制管理落实情况实施全覆盖检查,完善“一河一档”制度,有力推进了河道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按照《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完成11个污染防治骨干工程项目;根据《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强化太湖治理项目管理,完成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245个。

黑臭河道整治

以列入省级整治的20条黑臭河道为重点,完成清淤约100万立方米,沿岸绿化近30万平方米,生态驳岸20公里以上,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开展了河西地区河道综合整治,完成了玄武湖生态治理一期工程,为青奥赛事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固废、辐射及噪声污染防治

推动固废、辐射及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的环境监管,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强化核与辐射安全许可,开展噪声污染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和能力建设

全年共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1722件,其中市内转移1489件,省内跨市转移214件,跨省转移19件;全年共办理危废经营许可审批及预审共计12件;完成网上危废动态信息系统整合,实现全市危废转移网上报告制度,提高了管理效率。

推进固废项目进产业园,完成江南、江北环保产业园的固废处置及利用相关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南京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和南京化学工业园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危废焚烧处置项目基本建成,南京长江江宇石化有限公司和南京绿联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危废综合利用项目建成投运;完成小南化地区土壤修复试点工作。

核与辐射环境管理

全年总计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108份;完成核与辐射项目环评审批共计87件,环保竣工验收共计73件;核准放射源转让22批次,共计44批次非密封源按规定要求予以转让;核准22枚γ放射源在省内各市进行移动探伤作业;预审54枚γ放射源出省进行探伤作业。

声环境污染防治

年内完成重点噪声源整治10个;严格夜间施工噪声管理,全年审批7826家次,较上年减少2.77%;及时妥善处置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投诉,有力查处夜间违法施工行为。

四、生态建设与保护

生态系列创建成果丰硕,划定并保护生态红线区域,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市生态建设与保护取得明显进展。

生态创建

7月27日,南京创建国家生态市顺利通过环保部考核验收;六合生态区通过环保部验收;浦口生态区获得国家命名;高新、江宁开发区分别通过国家生态工业园区考核验收和技术考核。

生态红线保护

出台实施了《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和《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和考核暂行规定》,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决定》,对13类104块生态红线区域(总面积1630.04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4.75%)实行严格的保护。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深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全面启动新一轮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申请中央、省、市三级专项资金7416万元,在高淳、江宁、浦口、六合、溧水五区的318个行政村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五、污染减排

大力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措施。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减煤控煤

全面推进燃煤机组关停改造,新苏热电公司、南京第二热电厂燃煤机组完成关停,梅山钢铁自备电厂等一批“煤改气”工程投入运行;加强煤质监控,全面推广使用“含硫率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累计完成1012台燃煤锅炉关停或清洁能源改造,全市燃煤总量实现下降。

污水处理厂建设

铁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5万吨/日)、六合雄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2万吨/日)建成运行,仙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5万吨/日)、浦口珠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4万吨/日)等建设有序推进,取得明显进展。

脱硫脱硝工程建设

南钢集团球团装置脱硫工程、扬子石化20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脱硫设施建成投运;扬子石化、金陵石化、南化公司等一批自备电厂锅炉脱硝工程以及中国水泥厂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建成投运;金陵石化13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脱硫脱硝改造建成投运。

六、环境监管、执法和应急

从严格环境准入、污染企业整治、强化企业监管、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加大环保执法监管力度,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环境准入

加强源头把关,全市否决、劝退、调整一批“高耗能、重污染”及违反生态红线保护规定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前环境影响预评估制度,对18幅地块提出了退让、土壤修复等限制要求;完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公众参与机制,社会监督作用不断增强。

重点污染企业整治

全市开展了电力、水泥、化工等八个行业的专项整治,完成了131家“三高两低”企业关停整治,完成挂牌督办和限期整治突出环境污染问题100件,完成20个重金属治理项目和太湖流域11家电镀企业整治任务,同时开展“迎青奥”行政执法200天专项整治;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696件并实施了处罚。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

全年对2294家企业的环境行为进行了信用评价,评出绿色等级企业39家、蓝色等级企业1808家、黄色等级企业366家、红色等级企业70家、黑色等级企业11家。

绿色保险

全面推进环境污染强制保险制度;制定《南京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完善环责险共保体运行机制,建立第三方环境风险源评估机制。截至年底,全市参保企业319家,当年发生受理赔偿案件11起,赔偿9家参保企业44.78万元。

环境应急管理

修订并发布《南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南京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南京市集中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开展重点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全年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23起,特别是妥善处置“5.9”铱-192放射源丢失、“6.9”扬子石化炼油厂硫回收装置酸罐爆燃等环境事件,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七、环境信访、建议和提案办理

全年共接处环境信访投诉3.3万件次,同比上升17%。其中,“12369”环保热线共受理查办群众环境投诉3.06万件次,同比上升16.9%,办理满意率为87.8%,办结率达到99.5%。积极落实有奖举报措施,实行有奖举报18件。

图3 南京市接处环境信访投诉类别分布

八、环境监测与科研

围绕环保事业的发展方向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难点问题,加大环境监测和科研的力度,对环境管理和决策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

环境监测

全年共完成各类监测数据480万个,同比增长29%。环境自动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建成浦口区边界站等4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和江东路、城西干道2个路边站,新增1台空气流动监测车,全市空气自动站数量到达29个;完成金牛湖、大胜关等4个水质自动站建设,全市水质自动站数量到达11个;新建15个噪声自动站,初步形成噪声自动监测网络;建成高新区和南京经济开发区两个环境监测站;在环保部第一批环境监测“三五”人才遴选中,我市2人入选一流专家名单,24人入选技术骨干名单。

环境科研和规划

完成了科技部《青奥会空气质量保障技术集成与应用》等重点课题,并在青奥会得到应用;《南京市灰霾天气成因、对策与预警技术研究》课题荣获环保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三等奖;申请专利8项,软件著作权6项。开展了环境保护宏观战略研究,有序开展《南京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编制完成《南京江北新区环境总体规划》等6项环境规划报告。

大气PM2.5源解析工作

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第一阶段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研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开展了南京市PM2.5来源解析研究,形成了第一阶段成果,并于12月21日通过环保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三部门联合论证,为我市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及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图4 南京市本地PM2.5来源贡献率分布

九、环境宣传教育与信息化建设

积极开展各类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环境宣传

春节前夕,组织13家环保组织,发起“少放不放烟花爆竹,绿色环保共贺新春”全市倡议活动;围绕科普宣传周和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开展“心泉行动”、“蝶恋坊”、环保地铁、“绿色音乐会”和800多位市民参加的“公众看环保”等一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回应“绿石”、莫愁环保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公众参与和监督,加深公众对环保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全年,市环保局官网发布公告类信息5320条,年访问量51万人次;南京环保官方微博发布1900余条,粉丝12万人并入选全国十大环保微博。

绿色青奥“环保小屋”

圆满完成青奥会“绿动空间环保小屋”的筹建和接待任务。以中华虎凤蝶元素为特色,通过可持续发展、本土生物多样性、低碳生活、互动游戏参与体验等设计布置,彰显青奥绿色元素。赛会期间,共接待各国运动员及访客超过6000人次,国内外100余家媒体采访报道,数十位各国政要、奥委会官员和世界冠军来到环保小屋参与体验,中央电视台两次专题报道,给南京青奥会平添一抹盎然绿意。

环境教育

2014年,我市创建国际生态学校绿旗荣誉学校1所,分别新创省、市级绿色学校12所、24所,使全市各级绿色学校已达493所。南京生态文明教育馆作为环保部、教育部环境教育基地,先后接待了30多个国家的50余位环保官员,年内参观人数超过10万人次。

信息化建设

率先于全国开通“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模块,已形成8大类19项全市“污染源监管信息”数据系统;完成南京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系统等4项软件开发并投入使用;信息公开与安全、网上办公与服务等能力得到提升,其中,市环保局阳光政务系统运行在全市监察系统评比考核得98分,综合排名第一。

十、重大活动环境保障

年内,相继完成了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及首个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环境保障工作,实现了环境质量达标、环境秩序良好、环境安全确保的目标,展示了南京的良好形象。

青奥会环境保障

在环保部《青奥环境保障总体方案》的框架下,成立了南京青奥会环境保障与应急指挥中心,全市制定并实施《2014年南京青奥环境保障临时管控方案》、《2014年青奥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加强方案》,采取了“高压严控、临时管控、严管巡控、联防联控”为核心的35条临时管控和10条加强管控措施,并与周边23个城市建立了协调指挥、执法监督、信息共享、预警联动等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青奥会环境保障期间先后开展4次应急响应,并实行全天候执法巡查,累计出动6.62万人次,检查企业1.23万家次、工地1.54万家次。停产227家、限产632家,电力、石化、钢铁、水泥等行业排污量分别下降了约20%、20%、30%和70%。

2014年8月,全市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29天,达标率为93.5%;青奥会赛事期间(8月16日—28日),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级别;按青奥会期间城区水环境评判级别评价,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较好以上水平。

国家公祭日环境保障

在青奥环境保障成功的基础上,全市实施《国家公祭日期间环境质量保障管控方案》,全面实行21条管控措施,取得积极成效。管控期间(11月17日至12月17日)我市空气质量达标率为58.1%,同比上升38.7个百分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优良,重点水体环境状况稳定保持较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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