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处理需强化责任

发布时间: 2015-05-14 09:18:21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吕学雄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垃圾处理 农村环境 责任追究 村民 回收利用 建筑垃圾

◆吕学雄

农村垃圾处理一直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内容之一。近几年,江西省广丰县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积极探寻垃圾处理之道。作为环保工作人员,笔者既看到了农村垃圾处理的成效,又发现了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与实践。

农村垃圾怎样分类合理?

在大多数地方,农村垃圾中的建筑垃圾类可以用于农村筑路;厨房多余垃圾可以挖坑沤肥。余下的可分为可燃烧、不可燃烧及可回收利用3类。

可燃烧的垃圾特别是各种废旧塑料包装袋、瓶、盒、箱混合物等,通常被运往垃圾场焚烧处理或者填埋场填埋;不可焚烧的垃圾例如玻璃、电池、玩具等,则只能填埋;可回收利用的垃圾例如纸箱、可乐瓶、各种金属物等有经济价值的,村民可自行收集,然后卖给流动回收人员。目前,广丰县农村垃圾分类正是采取这个模式。

笔者认为,这一模式还可以加以改进。例如废旧塑料类物品在垃圾中所占份额较多,危害较大,应当回收利用,而不必焚烧或者填埋。如果废旧塑料加工厂可以在地方政府的引导下生存,并且可以处理好废水污染等问题,就可以将农村垃圾分成建筑垃圾、厨房多余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4类,那么垃圾源头减量将有质的飞跃。

责任主体究竟怎么定?

就玻璃和电池类垃圾来说,废旧门窗玻璃、酒瓶、废旧电池等,地方政府应当运用市场机制,出台配套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促进企业和村民积极参与。特别是要运用政策、税收等手段,促进玻璃和电池回收系统正常运转。就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来说,省级以上的政府负有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责任,市(县)以下的政府负有具体实施的责任。要对城管、城建、环保、环卫、税收等方面统筹考虑,解决好农村垃圾处理问题。

村民对垃圾处理有很大的期待,但有的村镇垃圾处理比较理想,有的村镇就被动应付,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提高各级领导对垃圾处理的重视程度。实践证明,乡镇领导重视,村委会就重视;村委会重视,垃圾就处理得好。

钱从哪来怎样管?

农村垃圾处理经费问题历来是一个重点、难点问题。近几年,广丰县垃圾处理围绕这一问题做了不少工作,其经费构成是这样的:

县财政列入预算开支的共有4项:一是农村人口每人每年列资10元,全县农村人口74.95万人,财政共支出750万元,主要直接用于补贴农村的保洁员奖补;二是对河道保洁实行分段招标,每公里单边5000元奖补,县域主要河流60公里长,共计120万元;三是农村垃圾从垃圾中转站运到垃圾填埋场,其垃圾清运由县环卫所负责,县财政安排资金660万元。四是县残联安排130万元残疾人保障金,帮助扶持全县各行政村残疾人(每村1名)在保洁员岗位就业。上述4项共计1660万元。

乡镇支出的费用主要有: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公共环卫设施建设和集镇、河道等公共场所的投入和维护。

村级经费来源比较复杂。广丰县以各自然村为单位,成立了村民理事会。其产生是召开群众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民理事会,由理事会承担环境卫生整治职责。这样既调动了村民参与的主动性,又建立了长效治理机制,而村委会在其中既是指导员又是监察员。

理事会负责收取费用、费用支出和使用账目公布。理事会收取的费用来源广泛,有的从农户家收取每年每户60元~80元的卫生费用,有的到本村有名望人家请求出赞助费,还有的使用农村庙会多余经费等。2014年,全县理事会共收到卫生费用统计为:农户交纳719.6万元,社会捐赠547.2万元,共计1266.8万元。理事会的卫生经费主要用于自然村保洁员工资、保洁工具和垃圾池维护。

如何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

随着领导班子的换届,很多地方县和乡镇这两级政府对垃圾处理的态度和政策往往有所不同。其根源就是农村垃圾处理没有列入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农村环境好坏与领导没有直接关系。因此,要将垃圾处理列入领导考核机制,并加强责任追究。

另外,各个地方村民的环境意识也有差异。要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培训指导,让村民成为垃圾处理的主力军。

作者单位:江西省广丰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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