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费改革为何引发争议?

发布时间: 2015-04-24 10:03:54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熊孟清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收费改革 垃圾费 垃圾处理费 垃圾分类 收费方式 源头减量 回收利用

◆熊孟清

某市拟随水费征收垃圾排放费,并在网上征求公众意见,一石激起千层浪。

随水费或电费等载体征收垃圾费在国内外一些城市已经成功运转多年,较之人工征收,可降低征收成本和提高收缴率,是一种高效的征收方式,缘何这次引起如此大的争议呢?

笔者认为,问题关键在于某市的垃圾收费改革思路并没有及时、完整地传达给公众。网站《生活垃圾收费方式问卷调查》也只是征求改变收费方式的意见,给人印象仅是为收费而收费,容易误导公众。一些市民以为所谓垃圾收费改革只是将垃圾收费方式由“人工上门”收取调整为“随水费一并收取”,不仅不能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排放和垃圾处理产业化等,反而剥夺了属于物管费的清洁卫生费,打击了物管公司参与垃圾分类管理与服务的积极性。

此外,问卷调查的设计也存在不足,仅“是”与“否”两种选择,让不置可否的公众无从投票,导致投票总人数比例偏低。宣传没有讲清为什么要改、改什么、怎么改等核心问题,引导不到位的教训值得深刻反省。

其实,某市研究与实践垃圾费改革已多年,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两步走方针。第一步实行统一随水费征收,再依用途划拨给相关的作业单位;重点是规范征收主体的行为和垃圾费管理体系,划清垃圾处理费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费界限,避免街道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将垃圾处理费挪作清扫保洁等费用。主要目的是实现垃圾费统一征收、划拨和专款专用,提高垃圾收费的透明度,建立垃圾费管理平台,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

第二步是实行计量收费,对不同类别的分类垃圾和垃圾排放量采用不同的收费标准,甚至鼓励向排放者购买可回收物,促进源头减量和分类排放,提高物质回收利用比例。

反对者肯定有,因为收费改革限制了街道环卫所等既得利益者的权力。一些街道环卫所人工收费存在不透明、少报瞒报收费、专款挪用和擅自提高征收标准等问题。收费改革就是要消除这些问题,革除借垃圾收费之名行不当行为之实,让垃圾收费置于阳光之下。同时,明确区分垃圾处理费和物管的清扫保洁费,可以让垃圾费真正用于垃圾治理。

令人欣慰的是,质疑声集中在改革设计本身,没人质疑垃圾收费的正当性。质疑收费改革方案及其效果恰恰说明公众认为政府应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健全制度,稳步推进,发挥垃圾费对垃圾产生、排放和处理的引导与调节作用,促进垃圾处理行业改革,促进政府、垃圾排放者、垃圾处理者及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垃圾分类处理,加速垃圾治理社会化和产业化。

获得公众支持的关键在于收费改革方案是否健全。依笔者所见,应在两步走方针指导下尽快出台改革方案。方案要体现“污染者付费、治理者受益”原则,明确垃圾费的性质是经营服务性费种,完善垃圾费征收、划拨与使用方法,健全垃圾费管理平台,做到专款专用,并与之前出台的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补贴、垃圾终端处理阶梯式计费和区域生态补偿有机衔接,条件成熟时再予以整合并上升到法规层级,使之形成强有力的经济调节手段,广泛吸收社会公众参与,推动第三方治理,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排放和垃圾处理产业化。

同时,还要有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社会自治能力和自治水平,推动垃圾收费由政府操盘向处理企业(包括分类服务企业和收运企业)自主管理转变,推动垃圾处理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推动垃圾处理、管理向垃圾治理转变,加速实现垃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要注重倾听并客观回应公众对收费改革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这样才能得到公众的支持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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