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武汉1月11日电 (记者程远州)修订版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1月9日通过武汉市人大审议。该条例明确规定,非法填湖者,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巨额罚款;湖泊保护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护湖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奖惩的重要依据。
据介绍,《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已实施12年,本次修订后对武汉166个湖泊的保护措施更细,对破坏湖泊环境行为处罚更严。新规明确,在湖泊水域范围内,禁止建设除防洪、生态保护、道路交通等公共设施之外的建筑物、构筑物。
《 人民日报 》( 2015年01月12日 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