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杭州将逐步推行生活垃圾袋实名登记制度

发布时间: 2014-12-31 13:38:24  |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生活垃圾处理 垃圾袋 条例(草案) 实名制 垃圾分类

杭州将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名登记制度,对执行生活垃圾分类规定规范有效的居民,予以累计计分。同时,有关部门还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事关每一个老百姓的生活质量,也事关日益严重的“垃圾围城”之困如何破解。

在昨日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了《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条例(草案)》。

随便丢垃圾,可能影响你的个人信用

与现在我们处理垃圾的习惯不同,今后杭州的垃圾包装袋上可能就有名有姓了。

《条例(草案)》实施以后,杭州将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名登记制度,对执行生活垃圾分类规定规范有效的居民,予以累计计分。同时,有关部门还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再说得严肃一点,乱丢垃圾,也许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

《条例(草案)》规定:

对不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行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属于个人的处以50元罚款,属于单位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投放、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将房屋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投放、运输或者处置且拒不改正的,个人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单位则处于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市、区市容环卫主管部门还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全流程管理制度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作业全流程监管信息系统,并适时向社会公开环境参数。

垃圾不分类,甚至可能拒收你的垃圾

生活垃圾中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条例(草案)》要求:

居民把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由《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担任)发现生活投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可以要求投放人按要求进行分拣后再行投放;投放人不分拣的,责任人可以拒绝其投放,并报告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处理。

同样,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发现收运的责任区域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该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要求其按要求进行分拣;责任人不分拣的,可以拒绝接受该区域的生活垃圾。

杭州垃圾分类实名制试点:

分类准确率从43.5%到80%

我市自2010年起开始试点推行垃圾分类,但垃圾“不分类”、“分错类”的情况却比较普遍。在这个背景下,我市湖滨街道、翠玉小区等社区在当年试点垃圾分类“实名制”。“实名制”模式,即以每户为单位,在免费发放给居民的分类垃圾袋上贴上每户家庭的标号。在监督考察各户分类情况的同时,也可以通过跟踪指导及时纠正居民垃圾分类投放中的一些错误。

从总体看我市垃圾分类准确的合格达标率只有43.5%,垃圾分类的质量还不高。但在这些实名制试行的小区,垃圾分类准确的合格达标率能高达80%左右,效果可谓立竿见影。

围绕生活垃圾管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

《条例(草案)》规定:

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利用、分类处置,实现生活垃圾不外露、不落地、不遗洒。同时,《条例(草案)》还给杭州设计了一条生活垃圾治理的技术路线:先减量、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后无害化焚烧、生化处理,直至填埋处理。

作为垃圾处理的设施建设,《条例(草案)》对治理设施建设作出明确的要求:

比如鼓励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按照再生利用、焚烧、生化、填埋等综合应用原则,组织编制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推进涵盖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低价值回收物、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市政污泥、医疗废物等固体废弃物处理;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

垃圾减量,政府下一步要做些什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