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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茜 通讯员/穗环宣)4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在《新环保法》即将实施前夕,《广州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通过专家论证,该规划的核心内容就是划定广州的生态保护红线,这也将是广州首次划定生态红线。据悉,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内禁止除旅游之外的所有生产行为,已经建成的无关建设项目应拆除或者关闭退出。红线的划定对广州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据悉,生态红线划定是《规划》的核心内容。广州的生态保护红线分为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生态保护红线二级管控区,并实施分级管理。
一级管控区中的法定保护区域应依据法规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禁止新(改、扩)建与保护要求不一致的建设项目,禁止除旅游之外的所有生产行为,旅游开发必须符合相关保护要求,必要的管护等建设项目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经建成的无关建设项目应拆除或者关闭退出。
二级管控区内在不影响区域主要生态服务功能情况下实施点状开发和特色产业发展,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严格控制各类开发活动,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系统面积不减少,大力实施生态修复。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由于涉及空间落地问题,牵涉到十几个职能部门,而整合多个部门的技术标准具有相当大的难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有效衔接,将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果。”
此外,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正在研究建立一套包括大气、水和土壤的环境资源承载能力指标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与广州环境质量监测系统、排污总量控制系统紧密结合的环境资源承载力监测评估与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