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高丽:不断创新体制机制 自觉推动绿色发展努力建设美丽中国

发布时间: 2014-12-05 16:20:47  |  来源: 新华网  |  作者: 柳新勇 魏飚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张高丽 创新体制 中国道路 生态文明 土壤污染

绿色发展:不能逾越生态红线

新华网北京12月3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柳新勇 魏飚)近年来,雾霾、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正在成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攻关”任务。国务院副总理、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主席张高丽在近日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14年年会上表示,中国将不断创新体制机制,自觉推动绿色发展,努力建设美丽中国。

伴随着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一些地方追求经济增长与保护生态环境不够协调,环境问题时有发生。

张高丽在年会上强调,中国历来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确立为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要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着力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出重拳强化污染防治,坚决向污染宣战,并着重从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方面进行了部署。此举彰显了中国的治污决心,成为中国迈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

“平衡经济发展和环境目标,治理环境不能停留在纸面上,地方政府要转变经济发展思路,杜绝盲目追求GDP高速增长而忽视环境问题。”山西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耿晔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耿晔强认为,各地在注重狠抓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应该更加重视狠抓环保制度的落实。此外,对于地方官员考核不能仅仅靠经济指标,还要将地方环境保护和治理作为重要依据。

张高丽指出,中国要强化环境准入、环境标准硬约束,发展壮大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充分发挥优化经济结构的治本作用。同时,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创新,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大力发展环保市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此外,中国还应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充分发挥环境法治的规范保障作用。推动形成多元共治局面,倡导良好生态环境人人共建、人人有责、人人共享,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参与监督作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所长高世楫说,当前我国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明确,认识不断深化,相应制度安排和实施机制正在进一步改进完善。今后应该对环境污染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执行环保技术标准,推进清洁生产技术的普及应用。

耿晔强还表示,环境治理更加需要加强区域合作。“搞好环境不是一个地方就能做好,需要区域联动,有针对性地开出治理环境污染的‘药方’。”他说,上个月北京引发热议的“APEC蓝”就是跨出原有行政区划治理和联动协调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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