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扎堆的私人别墅。(2014年4月15日摄)。 新华社记者李一博摄
开始村民们还感到很新奇,以为搞景区开发,但慢慢发现,这些别墅选择的往往都是山坡上风景最好的地方。开发商建别墅后,圈地为界,本来属于大家的秦岭,根本不允许村民靠近
据新华社西安11月16日新媒体专电在风景秀丽、空气清新的秦岭北麓西安段,违规建设的202栋私人别墅被全部拆除或没收。连日来,新华社“法治中国”西线调研小分队记者,深入秦岭地区,再次调查违建别墅的现状。
在风景区违规建别墅的“非富即贵”
深秋的秦岭祥峪沟森林公园,红叶漫天。从秦岭脚下沿山而上,在树木掩映之间,四栋崭新的别墅出现在水泥路的尽头。别墅大门紧闭,透过门缝望进去,里面生活设施齐备,每栋面积都在300至400平方米左右。
“喂,那是私人别墅,不让进的!”正当记者在别墅周围查看时,边上突然传来喊声。村民老张已与秦岭相伴50多年。他说,这些别墅是近10年来陆续建设的。当年,他看到附近山坡下开进了一辆又一辆工程车,一些“大老板”在这里考察地形,比划着在哪建别墅、在哪建运动场。后来,就开始挖平山坡、砍掉树木、除去花草,建起了一栋栋各式各样的漂亮别墅。这些别墅夏天有人,冬天闲置。院子里有都有景观、绿地、凉亭、车库。
记者在附近村庄走访了解到,这些别墅的建设者是一些民营企业的老板,有些别墅已几经易手,大部分都是“老板、有钱人”以及“坐轿车的神秘人”,“没点能耐谁敢来这建别墅?”
老朱等一些村民反映,开始村民们还感到很新奇,以为搞景区开发,但慢慢发现,这些别墅选择的往往都是山坡上风景最好的地方。开发商建别墅后,圈地为界,本来属于大家的秦岭,现在根本不允许村民靠近。“我家祖祖辈辈都住在这,我家的祖坟也在这里,现在有了这些别墅,从小到大常去的风景区我却不能随便去了。”老朱抱怨道。
同样无奈的还有主管部门。西安市秦岭北麓违法建筑调查处置领导小组介绍,秦岭北麓违法建筑主要是1997年至2012年间多种原因形成,有的是外来人员参与发展农家乐变相建设;有的是外来人员非法获取集体土地使用权进行建设;有的是当地农民私自变相转让后建设;有的是利用旧厂房、旧校舍、砖瓦窑等建设用地进行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
这些别墅的建设者往往对山体肆意破坏,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有的甚至把山坡人为削平,随意圈占林地,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十分严重。
违建别墅情况复杂,政府决心坚决整治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称秦岭办)党组书记焦维发介绍,为了保护好这块得天独厚的“中国绿肺”,西安市2012年把秦岭生态保护列为事关西安长远发展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2013年10月颁布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这些别墅违规建设,显然是违法的。
秦岭办规划分局局长匡少家表示,秦岭北麓的这些违建别墅,是在十多年间累积形成。大家也都知道别墅长期存在,针对秦岭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早有出台,但实际执行却遭遇种种困境。这些违建别墅物权复杂,土地大多属于村集体所有,并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以不受城镇规划法的管辖。一般村里只需要上报到镇政府备案就可以进行处置。这就为依法规划、治理埋下了隐患。
在这次整治中,秦岭北麓违法建筑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共排查出违法建筑202栋,对于其中违法占用耕地、林地的145栋,全部依法拆除,恢复周边生态环境;对于占用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全的57栋,依法没收、处置。
记者在户县五泉村二组看到,违法租用2.39亩林地建成的三层别墅被依法拆除。在周至县九峰镇耿峪村,违法占用3亩林地建设的2栋2层别墅也被拆除,建筑垃圾正在清运。九峰镇镇长焦彦军说:“这里的5栋违建已拆除完成,目前正在恢复林地面貌。”截至11月初,202栋违法建筑中,应拆除的145栋已完成拆除108栋,应没收的57栋已全部没收处置。户县、周至县违法建筑拆除及没收处置工作全面完成,长安区应拆除的135栋已拆除98栋。“全村共有违法别墅22栋,已经拆了12栋,剩下的很快会拆掉,”祥峪沟村党支部书记许志成说,“盲目修了这么多房子,既浪费钱又破坏环境,教训太深了!” (采写记者崔峰、陈钢、宋玉萌、白靖利、陈晨、任珂、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