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市场向民资打开大门

发布时间: 2014-11-04 10:17:44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王海旭 吴非 崔霖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治污 环境相关 环境隐患 民资 环境治理

●未来城市环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社会资本将会有更广泛的参与空间,对效率提升、效果改善或将起到显著改善。

●“污染者付费、专业化治理”新模式将不断推广,工业治污设施新建、提标、改造及第三方治理和运营需求不断释放。第三方监测的实施也有助于保障数据真实性,从而督促企业实施治污。

●预计拥有稳定持续收费权的项目在融资方面将更加便利。

◆王海旭 吴非 崔霖

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创新投融资机制,在更多领域向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资本敞开大门。

在市政领域,未来城市环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社会资本将会有更广泛的参与空间。这些也是目前收付费机制较为完善的领域,从而有助于保证项目中长期稳定而合理的回报预期。同时,由社会资本运营管理,对效率提升、效果改善或将起到显著改善。

从近几个月来甘肃、北京、江西、青海、贵州、江苏、福建等多个省(市)陆续推出一批相关示范项目的情况来看,后续具体推进进度有望显著加快。而作为资金实力较强的相关上市公司有望在市场竞争方面占据优势,订单持续落地值得关注。

在工业领域,会议提出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未来,“污染者付费、专业化治理”新模式将不断推广。加之此前腾格里沙漠事件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部开展的全国范围内环保大检查也将充分摸清底数。检查的不断深入使工业三废排放造成的环境隐患持续暴露,从而显著催生工业治污设施新建、提标、改造及第三方治理和运营需求不断释放。此外,第三方监测的实施也有助于保障数据真实性,从而督促企业实施治污。

融资方式创新方面,在现有较为成熟的BOT模式基础上,未来合资、TOT、ROT等多种项目模式有望得到更为广泛应用,以形成新的利益、风险共担机制,优先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也将得到政府投资的多种形式支持。

此外,利用排污权、收费权、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进行贷款在以前个别项目上虽有过尝试但范围有限,预计未来实施案例将不断增多,而预计拥有稳定持续收费权的项目在融资方面将更加便利。

作者单位为中信证券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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