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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见习记者李苑南京报道 为增强环保NGO对当前环境形势、环境政策的把握和理解,提升新形势下环保NGO有效参与环境事务的能力,环境保护部近日在南京举办2014年环保社会组织培训班。
本次培训班邀请环境保护部政法司、宣教中心,清华大学NGO研究所的相关负责人和专家等解读了新《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背景、立法过程、亮点内容,包括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新增专章规定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探讨了公众参与如何推动环保前行,包括当今世界和中国面临的环保问题,环保群体性事件的经验教训,NGO在参与环境事务上扮演何种角色等;讲授了环保社会组织如何有效参与环境社会治理,包括环保社会组织现状、社会治理的新背景,环境公益诉讼,以及环保社会组织的政策影响和公民参与途径等。自然之友、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分别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分享了参与环境事务管理的有效探索和实践经验。
学员们普遍反映,本次培训契合当前环境形势,授课内容针对性强,通过培训了解到了当前环保的新形势新政策新知识,以及环保工作取得的一些进展和成效,感受到了政府治理环境的坚定决心和信心,还互相学习和分享了推动社会公众参与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大家表示,将进一步明确自身定位和方向,提升参与能力和水平,不断加强与政府部门间的联系沟通交流,发挥环保NGO在政府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更积极、有效、有序地参与环境事务管理。
来自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5家环保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