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42家重点污染企业拟原地保留 洗水行业最多

发布时间: 2014-10-13 11:35:44  |  来源: 南方日报  |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污染企业 洗水 废水回用率 原地 行业 企业名单 市环保局 企业经营 环保部门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继两年前认定首批企业名单后,全市又将有42家重点污染企业有望原地保留。10月11日,东莞市环保局向社会公示第二批原地保留重点污染企业名单。公示期间,市环保局将接受反映该名单内有关企业情况的来信、来访及来电。

洗水行业占比最多

从2011年开始,东莞对电镀、漂染、洗水、印花、造纸、制革六大重点污染行业的企业实行分类管理,符合原地保留条件的企业可以提出申请,之后办理原地保留手续。2012年年中,市环保局对外公布了第一批36家获得原地保留的重点污染企业名单,其中大部分是造纸企业,多达27家。

时隔两年后,10月11日,市环保局终于对外公示第二批拟原地保留的重点污染企业名单。记者从这份总共包括42家企业的名单中发现,拟获得原地保留资格的企业集中来自洗水、漂染和电镀行业,其中来自洗水行业的企业最多,达到24家。从地域上看,这些企业广泛分布于石碣、高埗、黄江、长安、麻涌、横沥、虎门、高埗、洪梅、沙田、万江、常平、大朗、寮步、大岭山、桥头、樟木头、清溪、望牛墩、中堂等镇街。

环保基地外停批重污染行业

谈及第二批原地保留企业名单为何时隔两年才公示,市环保局一名相关负责人透露,这一情况与最近两年东莞在环境保护上愈加重视、重点污染企业原地保留的环保门槛越来越高有关。

以电镀行业为例,从2013年开始,东莞启动电镀行业全面整治后,不少电镀企业都表示希望能够争取到原地保留的资格,以方便企业经营和降低搬迁成本。

不过,从2013年开始,珠三角地区正式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以下简称“表3”标准),这是迄今为止国内标准最高、要求最严的一项环保标准。为确保东莞的电镀行业整治达到上述排放限值,电镀企业申请原地保留须同时达到几道硬门槛的要求。

具体包括:专业电镀企业年产值达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配套电镀企业年产值达到2亿元(含2亿元)以上。自动生产线的产值占整个企业的电镀生产总值在75%以上;厂址周围100米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居住区;废水回用率达到60%以上;配套设置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实行清洁生产,并通过认证;企业排放污染物能够全面稳定达标(表3),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合格。

在达到上述多项要求后,相关企业还要经过省市两级环保部门的联合审批通过方可能获得原地保留资格。

上述负责人表示,从今年起,除环保基地外,东莞已停止审批电镀、漂染、洗水、印花、制革、造纸等重污染行业,希望以环保倒逼产业转型升级。按照东莞目前环保政策,即便是获得原地保留的重点污染企业,也要接受严格的环保监管。其中,对原地保留的企业,环保部门将按照规定频次做好日常监察工作,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记者 黄少宏 实习生 周采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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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14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

公示期间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769)23391136

传真:(0769)23391128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15号东莞市环保局

邮编:523009

(责任编辑:卫士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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