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曝光8月环境违法案件:28家企业上黑榜

发布时间: 2014-09-26 14:28:29  |  来源: 南海网  |  作者: 石祖波  |  责任编辑: 魏博

海口曝光8月环境违法案件28家企业上黑榜

24日,海口市环保局发布环境违法案件公示表,海口28家企业与1名当事人因环境违法被曝光。其中17家因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被曝光,8家企业因未办理排污许可证被曝光,另外,因废气超标排放、废水超标排放、噪音排放超标被曝光的环境违法企业各1家。海口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对被曝光的企业及当事人进行重罚。

据了解,因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被曝光的17家企业分别是:海南泰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口秀英永明洗涤服务中心、海南绿色工程有限公司、海口秀英万鸿灰沙砖厂、海口鹏丰石业有限公司、海口秀英光大石料厂、海口宇铭纸制品有限公司、洗桂南热镀加工点、海口嘉华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海南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海口市琼山中学、海口师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口桑大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口市秀英区日用化工制品厂、海南新建康美兆体检医院、海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海口美兰湘北塑料加工店。

因未办理排污许可证被曝光的8家企业分别为:海口市甲子食品站、海口市琼山红旗食品站、海口市琼山区三玄屠宰场、海口市旧州食品站、海口市谭文食品站、海口市云龙食品站、海口市三门坡食品站、海口市琼山食品公司大坡食品站。

因废气超标排放被曝光的企业为:海口粤盛海汕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因废水超标排放被曝光的企业为:海南红牛饮料有限公司。

因噪声排放超标被曝光的企业为: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此外,海口琼山区违法当事人牛丙田因非法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渣被曝光。

上述所有被曝光环境违法企业及当事人将面临相应处罚。

多知道点

何为“三同时”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其中所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主要是指1986年3月26日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该办法的规定,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不论是新建项目,还是原有项目为了扩大生产能力而扩建、改建或进行技术改造,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书(表)的审批制度和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此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不得擅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项目,不得擅自投入生产或使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建设项目,环保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南国都市报记者 石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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