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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环保交通部门签署合作协议
开展机动车船排放清单研究
本报见习记者韩东良南京报道 江苏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日前正式签订《环境保护与交通运输工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交通运输清洁能源使用、机动车船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等领域加强信息共享,开展务实合作。
在完善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和应急协调机制方面,交通部门将做好船舶油废水和垃圾送交,及船舶防污设施安装的监管,向环保部门及时通报水上交通污染事故信息。环保部门将做好水质监测,相关信息及时向交通部门通报。双方将建立水上交通污染应急协调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专家、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力量的联动配合和资源共享,妥善处置水上交通突发环境事件。
在水陆危险品管理方面,交通部门要及时向环保部门通报运输危险废物的船舶、始发港、目的港等信息。环保部门则向交通部门通报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和备案信息,合力打击营运车船非法转移和倾倒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在信息共享方面,双方将制定信息交换目录,明确交换渠道,搭建数据域信息共享平台。
根据协议,环保部门将积极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把江苏省政府确定的重大交通项目纳入环评绿色通道,加快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交通运输部门则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中加强环境监管,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此外,交通部门将就机动车船排气污染防治、内河船舶及港口污染防治等课题,加强跨行业、跨部门的科学研究和技术交流。双方将联合建设机动车船排放实验室,开展机动车船排放清单研究,开展机动车船排气污染检测从业人员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