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全境纳入重点生态功能区

发布时间: 2014-09-02 10:20:26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周迎久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生态功能区 转移支付 生态文明 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补偿机制

本报记者周迎久 通讯员苑秋菊报道 记者从河北省承德市环保局获悉,承德市8县3区日前全部被环境保护部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范围。

据了解,为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从2008年起,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转移支付资金主要应用于民生、生态环境保护。目前,转移支付范围从最初的379个县域增加到512个县域,转移支付资金从60亿元增加到480亿元。

承德市作为京津的重要水源地和生态屏障,自2009年起,承德的丰宁、围场就被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考核范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资金1.5亿元,用于防风固沙、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等生态环境保护。

承德通过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繁荣生态文化、发展生态经济、彰显生态文明,确立了科学、系统、可操作的生态文明建设方略,把生态优势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主要抓手,坚持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随着承德生态建设的发展,承德享受转移支付的县域逐步扩大,截至2014年,承德市8县3区已经全部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这也预示着,今后将有更多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改善承德的生态环境质量,全力打造京津绿色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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