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渝联手处置千丈岩水库污染事件 肇事企业被罚

发布时间: 2014-08-22 14:58:28  |  来源: 中国环境报  |  作者: 巫勇 唐登平  |  责任编辑: 环境
关键词: 鄂渝交界 重庆市 巫山县 千丈岩 水库污染 企业排污 环保部门

原标题:鄂渝联手处置千丈岩水库污染事件 肇事企业被罚百万

本报讯近期备受关注的鄂渝交界处重庆市巫山县千丈岩水库污染事件,在湖北和重庆两地环保部门主动配合和共同努力下,得到迅速妥善解决。

8月13日,湖北、重庆相继接到报告称,重庆市巫山县红椿乡千丈岩水库受污染,疑为湖北省建始县境内矿产企业排污所致。经建始、巫山两地环保部门核查认定,肇事企业为湖北省建始县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接报后,鄂渝两地环保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湖北方面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在最短的时间内切断污染源;重庆方面立即组织水库治污、应急供水等工作。与此同时,双方建立了高效快捷的沟通衔接机制。

8月14日开始,湖北方面根据专家意见对污染源实行清污分流、尾矿浆蘸和等措施。8月15日,重庆方面开始进行治理实验,对受污染水体实施药物净化。经过48小时的应急处置,8月16日,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

8月18日,两地环保部门监测显示,千丈岩水库的水质达标。此后,8月19、20日的连续监测结果显示,水库水质持续稳定达标。至此,千丈岩水库受污染水源的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周边受影响乡镇恢复供水。

据调查,肇事企业存在两项环境违法问题:一是硫铁矿选矿项目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就擅自投入生产;二是非法将生产产生的废水和尾矿排放、倾倒至厂房下方的洼地内,造成废水和废渣经洼地底部裂隙渗漏,进而导致重庆市巫山县千丈岩水库水体污染。

针对这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湖北省环保厅依法作出100万元的上限处罚,责令企业制订彻底清除厂房下方洼地污染物的工程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从根本上消除环境污染隐患。责成恩施州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明令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企业不得擅自生产。

同时,湖北省环保厅将继续深入调查,如发现案件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巫勇 唐登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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