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扬中市环境状况公报发布 环保创建成果显著

发布时间: 2014-07-30 09:52:35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扬中市环保局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扬中 环境 环境状况 公报 水环境 大气环境 声环境  工业固体 废物

专栏

创建工程建设硕果累累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市)创建已于2012年通过了国家级验收,2013年11月11日—23日,又顺利通过了环保部网上公示,已获国家命名。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已通过了省级预评估和国家级调研、国家技术评估,下一步将迎接环保部考核验收。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起步,《扬中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已编制完成。制定了《扬中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划定生态红线区域总面积54.85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比例为16.57%。生态细胞工程成果显著,全市5个镇全部创成国家级生态镇, 27个村获得“江苏省生态村”命名。开发区成功创建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全年新增绿色学校1家、绿色宾馆2家、绿色社区2家,全市环保创建成果显著。

严格环境监管,维护环境安全

一是严格污染源现场监察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对79家重点污染源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一般污染源现场监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安装水、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53家,在线进行远程辅助监管。建立了项目分类管理机制,实现了项目审批前、建设中、竣工验收前全程的监管。今年以来,对各类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现场监察1700余厂次,“三同时”、限期整改监察100余厂次。开展了全市环境安全检查、园博会环境安全检查、餐饮业油烟整治等专项行动,保障了全市的环境安全。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对67家企业开展了排污许可证年检工作,办理排污许可证核发和延续18家。全面推进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9家列入省厅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企业,全部按要求及时签订了技术协议,并主动上报省厅增补了13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与市发改经信委开展了25家企业的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二是强化固体废物安全监管。检查了23家化工企业、金属表面处理及剧毒化学品使用制造企业,规范了企业固废处置。配合全省危废专项环保执法检查,对5家产废企业进行了追踪调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对1家企业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全市10家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全部签订了处置合同,确保了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在98%以上;危险固体废物的处置利用率100%;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

三是做好辐射应用安全监管。对全市25家核技术利用单位逐一开展了安全设施、环保手续、档案制度、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检查和指导,对2 家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对4家新办辐射应用企业进行了环评初审,帮助1家辐射应用企业办理了退役手续。全年对辐射应用单位的现场监察率达100%,全市辐射应用单位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为100%,辐射安全年度评估率为100%。

严格项目审批,强化项目服务

严把建设项目咨询关,共否决选址不当、污染严重的企业(项目)43个。对符合环保条件的项目,充分突出服务职能,着力提高审批效能,共接受项目咨询316个,审批项目228个,完成项目验收126个。指导和润粮油、圣灏码头、大全雷公岛、信和信集团、有能集团等企业完善项目手续,为争取省厅报批创造了条件。积极推进园区规划环评工作,对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园区,督促做好规划环评相关材料,为入园项目建设打好了基础。目前西来桥镇工业园区规划已基本完成,开发区、新坝科技园区、八桥船舶工业园、西来临江产业园等园区的规划环评正在有序推进。

加强环境监测,提供了数据支撑

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增强。2013年,市环境监测站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及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监督评审,获得环保部颁发的“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证书”。PM2.5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通过了验收。在做好对地表水质量、空气质量和噪声例行监测的同时,充分发挥监督性监测作用,按序时进度对全市近105家工业废水、工业废气污染源进行监测。每月均整理企业排污状况,为进行环境管理提供了第一手的重要数据,全年完成监测数据20500多个。监测站还先后参加了泰州食用油泄露事故、镇江谏壁盐卤船沉船事故、南京江心洲段沉船事故等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对,全年进行突发事件应急监测7次,为市领导应急决策及时获取了第一手资料。

依法行政,维护群众权益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强化对企业的服务,环保部门成立了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实施方案,制定了行政指导目录和文书,将行政指导工作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获得企业的一致好评。强化环境信访的调处。坚持夜间值班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坚持重点案件例会制度,定期对重点案件研究推进;坚持带案下访和接访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环境信访问题。今年以来,“12369”、“12345”等信访处理平台有效运行,全年共接待环境信访投诉835件,所有信访都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和上报结案,调处率100%。对发现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法规科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排污和污染扰民行政案件27起,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做到了既依法行政,又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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