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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体废物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全市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58.50万吨,综合利用量为328.04万吨(其中利用往年贮存量10.58万吨),处置量为19.36万吨,贮存量为21.68万吨。
(二)危险废物
全市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2.07万吨,综合利用量9.34万吨,处置量6.26万吨,暂存量6.47万吨。
专题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以环保综合督查试点为契机,全面落实《株洲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技术评估意见》(环办函﹝2012﹞98号),成效明显,环境保护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率先建立“大环保”工作机制,探索出一条环保执法的新途径。空气质量良好率在全国113个重点城市中排名中上游。湘江株洲段继续保持Ⅲ类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单因子评价达标率100%,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创模为“两型”社会建设奠定生态环境基础,在全国老工业基地城市中树立了典范。
【环保综合督查试点工作】2013年5月,环保部将株洲市作为开展环保综合督查试点城市。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采取现场督查、实地调研及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市14个方面进行了综合督查,期间,环保部翟青副部长来我市指导。通过环保综合督查试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突出,环境保护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数字环保】总投资3800万元的“数字环保”系统全面建成并投入正式运行,实现了“综合办公自动化、环境监管智能化、数据应用一体化、环境执法公开化、效能考核规范化、环境决策科学化”六大目标,全面提升全市环境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为全国“数字环保”建设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总量减排】强化减排“三大措施”和“三大体系”建设运行,继续深入推进减排工作,完成减排项目133个,主要项目有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4#机组SCR脱硝、华新水泥和中材水泥SNCR脱硝、柳化桂成脱硫设施脱硫剂自动添加系统、唐人神和醴陵恒力瓷业煤改气、关闭攸县和茶陵涉重金属企业33家、茶陵县下东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主要污染物持续削减,提前两年动态完成“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任务。
【环保基础设施】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建成试运行,新增处理能力8万吨/日,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47.7万吨/日。基本完成龙泉污水处理厂三期(设计处理能力10万吨/日)主体工程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基本完成场内土建工程。
【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完成重点涉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70个,其中关闭淘汰企业51家,重点规划项目19个,累计投入治理资金17.85亿元,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重金属治理专项资金共3.24亿元。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工程减排等措施,年净削减铅、汞、镉、铬、砷等重金属污染物24.65吨,较2007年削减77.27%,全面完成年度重金属污染治理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湖南省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方案,完成大气污染限期治理任务10项;继续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完成唐人神、建设雅马哈、千金药业等天然气改造工程,年削减二氧化硫206吨、氮氧化物59吨、烟尘147吨;加大城区加油站、储油罐等油气回收治理;拆除废弃烟囱34根,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完成机动车环保检测管理系统专网建设,并通过验收。醴陵市、攸县、茶陵、炎陵四县市机动车环检站建成运行,实现全市8座机动车环检站并网运行,全省排名第一。全年环保定期检测机动车219298台次,检测率85.98%。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38599枚,其中绿标36446枚,黄标2153枚。
【排污权交易】完成扩大行业358家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初始分配核定。完成试点行业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缴工作,共753万元,发放排污权证553家。储备排污权指标二氧化硫425.44吨、氮氧化物83.31吨、化学需氧量393.55吨、氨氮8.21吨。办理21家新建项目排污权有偿使用手续,共出让二氧化硫118.3吨、化学需氧量24.3吨,交易金额共计90万元。成功组织企业点对点排污权交易,现场交易二氧化硫1.54吨。
【环境监测】市县两级监测站认真开展监测工作,共获取监测数据35万余个,为环境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国家要求,从1月1日起,正式实时发布株冶医院、天台山庄、市四中、火车站、市监测站、云田中学和大京风景区7个空气自动站PM2.5、PM10、SO2、NO2、CO、O3自动监测数据和AQI指数。加大监测能力建设,市中心站添置了ICP等实验室大型仪器和现场采样仪器,新建了大气重金属自动监测站,攸县、炎陵县分别建设了一套空气自动站,均已投入运行。完成土壤中氯丹、七氯、有机质含量、总磷四项新项目的分析研究工作,参加《水质 苯胺类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水质 百菌清及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两项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的验证。
【环境监察】市本级征收排污收费2960万元。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二十余次,强化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追缴73万余元。高度重视群众呼声,共处理“12369”投诉2751件,办理办结信访件78件,调解环境污染纠纷6起,处理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