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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实习生 郭厚杰) 咸阳市环保局日前发布《2013年咸阳环境状况公报》,报告中指出,2013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3天;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较上年略有下降;无酸雨危害。以下是报告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现将我市2013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公告如下:
2013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3天,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较上年略有下降(2.08%),自然降尘较上年略有上升,无酸雨危害;区域内渭河及渭河支流泾河、沣河总体水质较上年有所好转;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功能区噪声均未超标,城市区域噪声与上年持平、交通噪声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上年有所下降,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一、环境质量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空气质量
2013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3天,同比减少4天,占总监测天数的85.75%。其中:优64天,占17.53%;良249天,占68.22%;轻微污染46天,占12.60%,轻度污染4天,占1.10%;重污染2天,占0.55%。
市区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分别为0.034毫克/立方米、0.029毫克/立方米和0.094毫克/立方米,未超过国家空气质量二级年均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