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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空气质量
毕节市中心城区4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098mg/m3,同比上升27.3%,原因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城区开发所致;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46mg/m3,同比上升9.5%,原因为中心城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工况企业非正常排放及冬季取暖所致;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25mg/m3,同比上升19.05%,原因为机动车增加所致。环境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为322天,优良率为88.22%,优良率同比下降9.05%,轻度污染37天,占全年的10.14%。中度污染6天,占全年的1.64%。降水PH值范围5.9-7.5,全年均无酸雨出现。其余7个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三、声环境质量
(一)功能区环境噪声
2013年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共7个。其中,1类功能区监测点位2个(市环境监测站住宅楼、市政府大楼E栋),2类功能区监测点位3个(桂花市场、百花山市委住宅楼、烟厂宿舍),4类功能区监测点位2个(洪山路妇幼保健院、麻园路)。具体情况如下:
市环境监测站住宅楼:第一季度未监测。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昼间等效噪声均值分别为52.4分贝、47.2分贝、47.6分贝,均未超标,夜间等效噪声均值分别为44.6分贝、40.2分贝、39.6分贝,昼、夜间均未超标。
市政府大楼E栋:第一、二季度未监测。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昼间等效噪声均值分别为51.6分贝、47.6分贝,夜间等效噪声均值为37.5分贝、39.6分贝,昼、夜间均未超标。
桂花市场:第一季度未监测,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昼间等效噪声均值分别为53.7分贝、53.8分贝、56.8分贝,夜间等效噪声均值分别为46.0分贝、41.3分贝、46.7分贝,昼、夜间均未超标。
百花山市委住宅楼:第一、二季度未监测。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昼间等效噪声均值分别为50.5分贝、51.8 分贝,夜间等效噪声均值为39.5分贝、38.5分贝,昼、夜间均未超标。
烟厂宿舍:第一、二季度未监测。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昼间等效噪声均值分别为55.2分贝、55.3分贝,夜间等效噪声均值为46.6分贝、45.0分贝,昼、夜间均未超标。
洪山路妇幼保健院:第一、二季度未监测。第三季度昼间、夜间等效噪声均值分别为73.4分贝、67.9分贝,分别超标3.4分贝、12.9分贝。第四季度昼间、夜间等效噪声均值分别为74.8分贝、67.6分贝,分别超标4.8分贝、12.6分贝。超标原因为车流量过大所致。
麻园路:第一、二季度未监测。第三季度昼间、夜间等效噪声均值分别为70.7分贝、67分贝,分别超标0.7分贝、12.0分贝。第四季度昼间、夜间等效噪声均值分别为70.8分贝、66.1分贝,分别超标0.8分贝、11.1分贝。超标原因为车流量过大所致。
(二)城区区域环境噪声
2013年毕节市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按200×200米网格布点,共设置123个监测点,分昼间、夜间来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昼间:等效噪声均值为55.0分贝,总体质量等级为二级。在监测的123个区域网格中,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质量等级区网格个数分别为17个、46个、44个、13个、3个,分别占所监测区域网格总数的13.8%、37.4%、35.8%、10.6% 、2.4%。
夜间:等效噪声均值为46.5分贝,总体质量等级为三级。在监测的123个区域网格中,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质量等级区网格个数分别为2个、41个、65个、14个、1个,分别占所监测区域网格总数的1.6%、33.3%、52.9%、1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