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完成重点涉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70个,其中关闭淘汰企业51家,重点规划项目19个,累计投入治理资金17.85亿元,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重金属治理专项资金共3.24亿元。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工程减排等措施,年净削减铅、汞、镉、铬、砷等重金属污染物24.65吨,较2007年削减77.27%,全面完成年度重金属污染治理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湖南省长株潭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方案,完成大气污染限期治理任务10项;继续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完成唐人神、建设雅马哈、千金药业等天然气改造工程,年削减二氧化硫206吨、氮氧化物59吨、烟尘147吨;加大城区加油站、储油罐等油气回收治理;拆除废弃烟囱34根,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完成机动车环保检测管理系统专网建设,并通过验收。醴陵市、攸县、茶陵、炎陵四县市机动车环检站建成运行,实现全市8座机动车环检站并网运行,全省排名第一。全年环保定期检测机动车219298台次,检测率85.98%。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38599枚,其中绿标36446枚,黄标2153枚。
【排污权交易】完成扩大行业358家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初始分配核定。完成试点行业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缴工作,共753万元,发放排污权证553家。储备排污权指标二氧化硫425.44吨、氮氧化物83.31吨、化学需氧量393.55吨、氨氮8.21吨。办理21家新建项目排污权有偿使用手续,共出让二氧化硫118.3吨、化学需氧量24.3吨,交易金额共计90万元。成功组织企业点对点排污权交易,现场交易二氧化硫1.54吨。
【环境监测】市县两级监测站认真开展监测工作,共获取监测数据35万余个,为环境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国家要求,从1月1日起,正式实时发布株冶医院、天台山庄、市四中、火车站、市监测站、云田中学和大京风景区7个空气自动站PM2.5、PM10、SO2、NO2、CO、O3自动监测数据和AQI指数。加大监测能力建设,市中心站添置了ICP等实验室大型仪器和现场采样仪器,新建了大气重金属自动监测站,攸县、炎陵县分别建设了一套空气自动站,均已投入运行。完成土壤中氯丹、七氯、有机质含量、总磷四项新项目的分析研究工作,参加《水质苯胺类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水质 百菌清及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两项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的验证。
【环境监察】市本级征收排污收费2960万元。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二十余次,强化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追缴73万余元。高度重视群众呼声,共处理“12369”投诉2751件,办理办结信访件78件,调解环境污染纠纷6起,处理率100%。
【环境准入】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年市本级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84项,环评执行率100%,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61项,环保“三同时”执行率和合格率均为100%。
【辐射固废】全市有辐射源单位212家,持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212家,持证率100%。全市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量分别为358.50万吨、22.07万吨,均按规定安全处置利用。医疗卫生机构共产生各类医疗废物1200吨,继续做到定期收集和安全处置。
【法制建设】“两高”司法解释颁布实施后,邀请专家,对全市环保系统2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严格落实查处分离、罚缴分离、三级审核、限时办结制度,严厉打击环境行为,全市立案查处217起,处罚413万元,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9件,执行到位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