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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废气主要污染物
全市工业废气排放1674.14亿Nm3。二氧化硫排放4.43万吨,其中工业4.17万吨,生活0.26万吨;氮氧化物排放3.65万吨,其中工业2.6万吨,机动车尾气1.0万吨,生活0.05万吨。
(二)废水主要污染物
全市废水排放为23454.65万吨,其中工业排放7230.82万吨,生活排放16194.33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6.83万吨,其中工业排放0.54万吨,农业排放2.66万吨,生活排放3.59万吨;氨氮排放0.98万吨,其中工业排放0.12万吨,农业排放0.34万吨,生活排放0.51万吨。
六、工业固体废物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全市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58.50万吨,综合利用量为328.04万吨(其中利用往年贮存量10.58万吨),处置量为19.36万吨,贮存量为21.68万吨。
(二)危险废物
全市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2.07万吨,综合利用量9.34万吨,处置量6.26万吨,暂存量6.47万吨。
七、专题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以环保综合督查试点为契机,全面落实《株洲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技术评估意见》(环办函﹝2012﹞98号),成效明显,环境保护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率先建立“大环保”工作机制,探索出一条环保执法的新途径。空气质量良好率在全国113个重点城市中排名中上游。湘江株洲段继续保持Ⅲ类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单因子评价达标率100%,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创模为“两型”社会建设奠定生态环境基础,在全国老工业基地城市中树立了典范。
【环保综合督查试点工作】2013年5月,环保部将株洲市作为开展环保综合督查试点城市。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采取现场督查、实地调研及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市14个方面进行了综合督查,期间,环保部翟青副部长来我市指导。通过环保综合督查试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突出,环境保护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
【数字环保】总投资3800万元的“数字环保”系统全面建成并投入正式运行,实现了“综合办公自动化、环境监管智能化、数据应用一体化、环境执法公开化、效能考核规范化、环境决策科学化”六大目标,全面提升全市环境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为全国“数字环保”建设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总量减排】强化减排“三大措施”和“三大体系”建设运行,继续深入推进减排工作,完成减排项目133个,主要项目有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4#机组SCR脱硝、华新水泥和中材水泥SNCR脱硝、柳化桂成脱硫设施脱硫剂自动添加系统、唐人神和醴陵恒力瓷业煤改气、关闭攸县和茶陵涉重金属企业33家、茶陵县下东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主要污染物持续削减,提前两年动态完成“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任务。
【环保基础设施】白石港水质净化中心建成试运行,新增处理能力8万吨/日,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47.7万吨/日。基本完成龙泉污水处理厂三期(设计处理能力10万吨/日)主体工程建设。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基本完成场内土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