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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声环境
(一)声环境质量
城市声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区域环境噪声
影响城市区域环境的噪声源主要为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施工噪声和其它噪声五类,分别占42.6%、21.3%、13.9%、10.2%和12.0%。
我市区域声环境属较好等级。区域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0.4dB(A),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7.0dB (A)。1 类区昼间达标率为97.8%,2、3 类区昼间达标率100%。1、2、3 类区夜间达标率均为100%。
2、道路交通噪声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质量属好等级, 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加权平均等效声级为64.7dB(A),夜间加权平均等效声级为52.6dB(A);车流量与上年持平,昼间道路加权平均车流量为1385.6 辆/ 小时,夜间为304.8 辆/ 小时。路段达标率100%。
3、功能区噪声
各类功能区昼间、夜间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1 类区昼间49.3dB(A),夜间38.7dB(A);2 类区昼间50.8dB(A),夜间41.6dB(A);3 类区昼间53.0dB(A),夜间45.8dB
(A);4 类区昼间65.8dB(A),夜间54.0dB(A)。
2013 年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1、3 类区昼间、夜间达标率均为100%;2 类区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由去年的91.7%,提高到2013 年的100%; 4 类区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62.5%。
(二)行动与措施
开展市区噪声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高考期间,下发了《关于严防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的通知》,市环保局统一调度指挥,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沟通协调、联合行动,加大噪声源巡查力度。严控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开展建筑工地噪声扰民现场巡查,对噪声污染问题突出的工地进行处罚。
固体废物防治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力度。
(一)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255.63 万吨,综合利用量1197.57 万吨(其中
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2 万吨),处置量0.51 万吨,贮存量69.55 万吨。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066.56 吨,综合利用量127.42 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45.56 吨),安全处置426.56 吨(其中安全处置往年贮存量61.57 吨),安全贮存619.71 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