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实习生 郭厚杰) 山西省环保局日前发布《2013年山西省环境状况公报》,报告中指出,2013年全省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11个地级市达标天数平均为183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50.3%。11个地级市中,吕梁、大同、朔州、阳泉4市达标天数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占地级市的36.4%。11个地级市达标天数比例排序见图1。
《报告》显示,11个地级市重污染天数平均为32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8.8%。11个地级市中,有6个城市重污染天数比例达10%以上,占地级市的54.5%。11个地级市重污染天数比例排序见图2。
《报告》称,2013年11个地级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为:晋中、晋城、太原、忻州、运城、长治、临汾、朔州、阳泉、大同、吕梁,见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