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至2017年底新能源车免征购置税

发布时间: 2014-07-10 11:00:53  |  来源: 京华时报  |  作者: 周宇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新能源汽车 现代保险企业 医疗责任 三农

北京9个郊区县已全部配备纯电动出租车,并已至少建起8座大型充电站。(资料图片)

据新华社电昨天,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自今年9月1日起至2017年底,对纯电动汽车、部分符合条件的混合动力及燃料电池等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这其中也包括部分进口车型。

会议强调,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支持新能源汽车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于实施创新驱动,促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拉动国内市场需求、培育新的增长点,实现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公布车型目录。让更多人选择绿色出行,为可持续发展增添能量。

>>北京落点

新建小区18%以上车位配充电桩

物业须主动配合否则将扣减物业管理分数

本报讯(记者周宇)昨天,市政协委员到通州和海淀调研电动车充电桩建设。据市科协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即将出台《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小客车自用充电设施安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新建小区停车位配建充电桩的不低于18%。物业不配合将被罚分。

即将出台的《通知》要求,新建小区停车位配建充电桩的不低于18%。物业需指定专人配合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属地供电公司勘查现场,提供相关图纸或电源位置及暗埋管线走向,配合安装单位现场施工,配合办理用电变更手续。物业不配合安装自用充电设施的,或向购车人和安装单位收取额外费用的,由各区县住建委、房管局责令改正,可对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分别计分1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公开曝光。

此外,目前北京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允许收取适当充电桩服务费,动员社会力量,促进酒店、公园、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建设充电桩,这个政策也很快会出台。对于路灯杆配建停车位,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对可以施划停车位的,探索建设充电桩,将结合路灯改造和现有符合条件进行路灯杆建设,争取7月底8月初建成试点。

据了解,目前全市已建成300多件自用充电设施。另外,北京市具备加油充电一体化改造的加油站有500个,将逐步增加其充电桩的建设,对于具备条件的4S店,目前有47个点建成充电桩,共有100多个快充和近200个慢充设备,并要求其对社会开放。高校、科技园区、高速服务区、桥下空间等也将加快充电桩建设。

市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全市10个远郊区县已经有9个设置了电动出租车,车辆有1600辆,今年将增加800辆,到2017年达到5000辆。

>>其他议题

食品安全等领域试点强制责任险

昨天的常务会议还研究了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会议指出,保险业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具有巨大潜力。为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会议提出五点要求,其中包括在与公众利益相关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等重点领域,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鼓励保险机构提供适度保障,保费低廉的“三农”保险产品。

■五点要求

一、促进保险与保障紧密衔接,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支持符合资质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产业、参与健康服务业整合,鼓励开发多样化的医疗、疾病保险等产品。

二、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逐步建立财政支持下以商业保险为平台、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积极发展财产、工程、意外伤害等保险。

三、通过保险推进产业升级。创新保险支农惠农方式,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鼓励保险资金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支持股票、债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

四、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积极探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以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等为重点,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鼓励发展治安保险等新兴业务。

五、深化保险业改革开放。加快建设现代保险企业制度,推进保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改革。引入国外保险先进经验和技术,努力扩大保险服务出口,提高保险业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发展再保险和中介市场。加强信用信息等基础建设。

京华时报记者张斌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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