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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点 行 动
2013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实施“美丽天津·一号工程”(清新空气、清水河道、清洁村庄、清洁社区和绿化美化即“四清一绿”行动),以空前的决心和力度狠抓污染防治,强化环境管理、严格监督执法、加强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具有天津特色的环保工作新途径,努力在完善环保体制机制、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在引领和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清新空气
启动实施清新空气行动,将其列为“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的首要任务。制定实施《天津市清新空气行动方案》,从控煤、控车、控尘、控污、控新建项目污染等5个方面,确定了2013年-2017年重点实施的10条66项措施462项任务、2055个工程,建立了周碰头、月汇报、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实现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及监测预警预报制度,从2013年10月份开始对各区县空气质量进行按月排名通报。
严控燃煤污染。制定实施《天津市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工作方案》,推进“煤改气”工程建设,完成33项供热锅炉改燃工程;制定实施《天津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和更加严格的《工业和民用煤质量》地方标准,组织开展对电力、冶金等重点行业和1000吨以上用煤企业炉前煤质检查活动。
严控机动车污染。淘汰7.2万辆黄标车;实施国四汽油标准;完成 98座加油站、1座储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和改造工作;严格机动车总量控制,实施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管理。
严控扬尘污染。制定建筑施工、道路 扬尘、绿化、拆迁、市政、水务和工业企业堆场等6个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和标准,落实工作责任,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新增100部洗路车,提高中心城区、环城四区机扫水洗作业率。
严控工业污染。完成脱硫、脱硝、除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156项工业治理工程;完成14万吨炼铁(烧结)和229万吨水泥落后产能淘汰等27项产业结构优化和节能改造工程。
严控新建项目。坚决执行建设项目“四个不批、三个严格”环保审批要求,对环境污染重,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项目一律不批。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了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平台,颁布实施《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3年11月2日-24日,市政府首次启动了重污染天气III级(黄色)应急响应,各区县政府、各成员单位积极行动,按照预案中各自职责落实响应措施,对缓解我市环境空气污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工作,确定了重点行业整治、清洁煤替代、机动车尾气治理、万企转型升级等十二项重点任务,建立了重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会商等工作机制。相继与北京、河北等省市签订环境保护方面合作协议,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环境监测预警、环境联合执法等合作力度,提升区域整体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水环境保护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实施《加强引滦水源保护工作方案》,完成于桥水库、尔王庄水 库水源地保护区调整,于桥库区实行一级保护区全封闭管理,完成护栏网建设 79 公里;于桥水库纳入国家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争取到中央专项资金 2200万元,启动了于桥水库南岸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8个工程。完成于桥水库库区周边16个村、7600多人搬迁;推进库区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文明生态村建设。
实施清水河道行动。组织开展水污染源调查,摸清全市1143个废水直排工业企业、92个工业渗坑、58个未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的工业园区,806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等重点源污染状况。按照“一源一策”、“一厂一措”的原则,制定《天津市清水河道行动实施方案》, 关闭废水直排工业企业 92家、责令停产整治 296家、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2家、实施深度治理6家,完成10个工业渗坑废水治理、595个排污口门治理任务,建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处理设施3.3万立方米。
加强污水处理厂管理。完成纪庄子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新建北辰区双青、大双等6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余万吨,配套建设污水管网40多公里。坚持“建管并重”,建立全市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月监测、月排名、月通报制度,推动全市46家污水处理厂达标率从40%提高到63%。
完成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组织划定了近岸海域四大类 21个环境功能区,区划总面积1998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