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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我部对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的机构进行了审查。现将资质批准有关事项(2014年第六批)公告如下:
一、批准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等5家机构资质中的评价范围调整。
二、批准北京国寰天地环境技术发展中心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资质延续。
上述批准事项的相关情况详见附件。请相关机构于60日内携带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指定地点换领资质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机构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其缩印件同时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领证地点:环境保护部行政审批大厅(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联系人:田蕴
联系电话:(010)66556045
附件:批准情况
附件:
批准情况
序号 |
单 位 名 称 |
证书编号 |
批 准 情 况 |
1 |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
国环评证甲字第1302号 |
批准调整评价范围:增加社会区域类甲级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2 |
山西省化工设计院 |
国环评证乙字第1303号 |
批准调整评价范围:增加农林水利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3 |
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 |
国环评证乙字第2302号 |
批准调整评价范围:增加交通运输、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4 |
赣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
国环评证乙字第2310号 |
批准调整评价范围:增加冶金机电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5 |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国环评证甲字第3209号 |
批准调整评价范围:增加轻工纺织化纤和交通运输类乙级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
6 |
北京国寰天地环境技术发展中心有限公司 |
国环评证甲字第1002号 |
批准资质延续,延续的评价范围为: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建材火电、采掘、交通运输、社会区域类甲级环境影响报告书,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资质有效期延至2018年3月14日。 |
7 |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国环评证乙字第1231号 |
批准资质延续,延续的评价范围为: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建材火电、农林水利、采掘、交通运输、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资质有效期延至2018年5月26日。 |
8 |
青州市方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有限公司 |
国环评证乙字第2441号 |
批准资质延续,延续的评价范围为:化工石化医药类环境影响报告书,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资质有效期延至2017年12月31日。 |
9 |
来宾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
国环评证乙字第2905号 |
批准资质延续,延续的评价范围为:轻工纺织化纤、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报告书,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资质有效期延至2018年1月16日。 |
10 |
雅安市环境科技服务部 |
国环评证乙字第3231号 |
批准资质延续,延续的评价范围为: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资质有效期延至2018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