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城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同比降7.5%

发布时间: 2014-06-13 10:55:41  |  来源: 人民日报  |  作者: 孙秀艳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平均浓度 细颗粒物 环保部 城市污水处理

本报北京6月12日电 (记者孙秀艳)12日,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司法部、住建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能源局等国务院8部委,联合部署2014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根据监测,2013年十大流域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同比分别提高2.7个百分点,下降1.2个百分点。今年1—5月,第一批按照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监测的74个城市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7.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下降6.9%;京津冀地区13个重点城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同比下降7.6%,长三角地区25个城市下降1.4%,重污染天气的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和污染强度均有所减轻。

同时,记者获悉:经核实,黑龙江鸡西市、沈阳华润热电公司等地区和企业在城市污水处理、脱硫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环保部决定对相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处罚,其中,黑龙江鸡西市、江苏连云港市、湖南岳阳市、陕西榆林市、广东汕头市被区域限批。

据介绍,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完成2013年度全国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工作。经核实,一些地区和企业在城市污水处理、脱硫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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