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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小麦收割后不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河南许昌专门下发了“全面禁烧令”。对全市出现“第一把火”的乡镇,处以10万元罚款,并对党政主要负责人予以取消评先资格等处罚。
对农民来说,秸秆禁烧后,秸秆没去处,虽有个别生物发电企业、造纸企业收购,但价格低、收量有限;虽有部分企业收购秸秆搞畜牧养殖或食用菌种植等,也如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焚烧秸秆,确实当禁。但仅“禁”还不行,还得寻找处理秸秆的出路。比如,大力推进机械化收集,组织农机合作社与农户签订秸秆还田作业协议等等;建立政府支持、市场导向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做好秸秆禁烧后病虫害预防及治理的服务工作,等等。如此,才可能避免“死灰复燃”“卷土重来”。(江苏徐州 陈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