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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乌鲁木齐市公布2013年环境统计公报及环境质量公报,并通报2014年1至5月空气质量状况。数据显示,在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的全国74个已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中,前5月乌鲁木齐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较去年提升13位,位列全国中游。去年,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有所增多,饮用水源水质全年达标率达100%,声环境质量整体较好。
新疆日报讯 (记者高娃报道)
前5月空气质量位列全国中游
2014年1至5月,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新标准评价,新疆乌鲁木齐市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浓度下降20%、二氧化氮浓度下降3.1%、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下降3.6%。在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公布的全国74个已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城市中,乌鲁木齐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较去年提升13位,位列全国中游。
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芮溧红表示,2014年,乌鲁木齐市将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浓度较2013年分别下降10%、5%、4%。
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所降低
目前,乌鲁木齐市有20多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7个国控监测点,对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
从监测情况看,2013年,乌鲁木齐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为0.030毫克/立方米,与2012年相比下降48.3%;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值为0.068毫克/立方米,与2012年相比持平;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为0.141毫克/立方米,与2012年相比下降2.8%。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年均值II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超过国家标准中年均值II级标准(0.10毫克/立方米)0.41倍。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
2013年,乌鲁木齐市主要地下水饮用水源和地表水饮用水源用类标准进行评价。以地下水为水源的第一水厂、第六水厂(含第七水厂)、西山水源水质100%达标。以地表水为水源的第八水厂(含第五水厂)、米东区二水厂水质100%达标。
从主要河流水系水质看,2013年乌鲁木齐河红五月桥、英雄桥和青年渠三断面的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的用水要求;水磨河搪瓷厂泉水质总体符合饮用水地表水源类功能区的水质要求;七纺桥、联丰桥符合农业灌溉用水类功能区类水质要求,下游断面不能满足农业灌溉用水区的功能要求。
主要湖泊、水库水质情况为乌拉泊水库水质状况为良好,满足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质功能要求。红雁池水库水质状况为III类良好水质,可满足一般工业用水的水质功能要求。乌拉泊水库、红雁池水库营养化程度表现为中营养。柴窝堡湖属污染水质,不符合地表类及渔业养殖用水水质要求,营养化程度为重度富营养。
夜声环境质量属“一般”水平
2013年,乌鲁木齐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4.8分贝,声环境质量属“较好”水平;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8.6分贝,声环境质量属于“一般”水平。
影响乌鲁木齐市声环境主要噪声源包括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去年,乌鲁木齐市居住、文教区和工业区昼间、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达标,居住、商业混杂区和工业区昼间、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达标,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昼间噪声等效声级达标、夜间噪声等效声级超标。
(编辑:和讯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