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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记者从广东省环保厅了解到,广东从2012年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工作以来,截至2013年年底,全省超480家企业投保,保额达7.7亿元,保费约1360万元。下一步,省环保厅计划将相关工作写入正在修订的《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打破“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不合理困局。
环境污染责任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省环保厅副厅长李晖介绍,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是环境管理与市场手段相结合的有益尝试,也是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的迫切要求,有利于提高企业防范环境风险能力,使污染事故受害者及时获得经济赔偿,减轻政府负担,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杨辉 陈惠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