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泉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全文

发布时间: 2014-06-05 17:18:22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佚名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活性磷酸盐 污染物入海通量 NH3-N 晋江流域 声环境质量

声环境、固体废物状况

(一)概述

2013年全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较好水平,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一般,道路交通声环境强度等级稳定在二级以上水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医疗废物处置率和泉州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较高。

(二)状况

1.声环境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

泉州市区昼间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与2012年持平;夜间达标率为62.5%,较2012年上升12.5个百分点。石狮、南安市区的昼间、夜间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均为100%,与2012年持平;晋江市区昼间达标率为83.3%,夜间达标率为33.3%,与2012年持平,超标主要集中在3类、4类功能区。

区域声环境质量

全市城市(县城)区域声环境质量均稳定在三级以上水平。其中泉州、石狮、南安市区和德化县城的区域声环境质量达二级水平(较好),其余的城市(县城)均为三级水平(一般)。与2012年相比,石狮市区区域声环境质量由三级(一般)升为二级(较好),惠安县城由二级(较好)降为三级(一般),其余城市(城区)基本持平。

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

全市城市(县城)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均稳定在二级以上水平。其中,晋江、南安市区、安溪、永春、德化县城和泉港区的噪声强度等级均达一级水平(好),泉州、石狮市区和惠安县城达二级水平(较好)。与2012年相比,石狮市区和惠安县城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由一级(好)降为二级(较好),其余城市(城区)基本持平。

2.固体废物

2013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6.22%,医疗废物处置率和泉州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

近岸海域海水水质状况

(一) 概况

2013年,泉州市近岸海域13个评价点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4.6%,泉州湾晋江口和洛江口水质未能达到功能区水质要求,其余评价点均达功能区水质要求。其中,晋江口超标因子为活性磷酸盐、铅、无机氮;洛江口超标因子为活性磷酸盐、无机氮。水质保护目标达标率为69.2%,崇武南、泉州湾外、泉州湾晋江口和洛江口未能达到水质保护目标要求;远岸点金井东部海区水质符合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泉州市近岸海域监测站位图

(二) 污染物入海通量

2013年,晋江入海口蟳埔断面主要污染物入海通量为:高锰酸盐指数5469吨、氨氮1119吨、总氮6001吨、总磷260吨。

2013年,全市直排入海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总量为8155.6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5255.0吨,氨氮排放总量为243.1吨,总磷排放总量为12.08吨。

生态保护与建设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加强生态建设、创建生态市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从创建战略、制度建设、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和社会文化等五个层面强力推进生态市建设,着力构建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保障和生态文化五大生态体系。生态市建设已融入泉州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全过程。2013年5月1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生态市建设动员大会,市委黄少萍书记、市政府郑新聪市长亲自到会并就推进生态市建设进行动员部署。市政府印发实施《泉州生态市建设2013年工作计划》,全面实施生态建设重点项目332个,共投资509.84亿元。节能减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江河湖海”整治、“点线面”攻坚、“美丽乡村”建设、水土流失治理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各项举措均取得明显成效,促进了泉州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城乡面貌焕然一新,生态环境持续保持良好。全市已初步形成节约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生态文明建设框架基本成型。截至2013年底,德化、永春、南安3个县(市)通过环保部考核验收,安溪、洛江2个县(区)通过环保部技术评估;建成10个省级生态县(市、区)、132个省级及以上生态乡镇(国家级87个)、1659个市级及以上生态村。2013年9月30日,泉州市成为全省首个通过省级生态市考核验收的设区市,2014年元月2日获命名,我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迈入新的阶段。

环境保护措施与行动

(一) 主要环境管理措施

1.服务发展大局,坚守环保底线

一是抓好规划环评。积极推动全市14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含22个园区)、港口、码头、路网、矿产资源、畜禽养殖业等30个重点区域、行业产业规划环评的修编和落实,为大项目、好项目的引进和落地创造前提条件。2013年共完成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10个省级开发区(含14个园区),以及泉州市港口总体规划、泉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晋江流域综合规划等21个规划环评。二是做好总量调剂。完成玖龙纸业、中化重油等一批重点项目的总量调剂,确保项目顺利落地。三是抓好审批服务。全年共办结2688件环评审批,竣工环保验收1004件。四是严把环境准入。对不符合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以及周边居民反映较强烈的项目,分别给予暂缓或不予受理环评审批。

2.狠抓减排工作

一是实行量化管理。根据4项减排约束性指标的要求,对减排任务、减排项目及早分解细化成1177个项目并抓好推进落实。二是实行月汇报、月调度。及时督促、指导滞后项目整改推进;按月及时将存在问题报告市政府有关领导并通报给各级各单位主官,就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成效突出。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3年4项约束性指标任务,其中5个国家年度重点减排项目顺利完成,晋江、南安建陶业的LNG替代工作基本完成,SO2、NOX、工业COD、NH3-N减排指标均提前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淘汰、注销各类老旧机动车10240辆,首次实现机动车NOX指标减排。

3.进一步强化流域整治

一是继续抓好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整治。从饮用水源保护整治、养殖业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工业污染整治、生态环境建设、小流域整治、水土流失治理等7个方面,着力推进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全年完成119个项目,完成投资17.03亿元。二是积极推动跨境流域整治。开展跨境流域污染治理三年行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晋江、石狮和晋江、南安开展跨境流域污染治理。截至2013年底,石狮完成投资9816万元、完成项目16个,晋江完成投资2.16亿元、完成项目40个,南安24个项目均已完成。通过治理,晋江与石狮5条跨境小流域、晋江与南安2条跨境小流域大部分监测断面水质均有不同程度改善。三是创新开展21条小流域“赛水质”活动,力求“小河净、大河清”,有效改善小流域水质,投入资金1.66亿元,河道清淤47.96公里,关闭搬迁违法企业108家。四是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安全。组织开展市、县两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积极推动中心市区北高干渠饮用水源输水管道“明改暗”;组织开展全市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推进山美水库生态修复工程,山美水库成为全省第一个进入国家优先支持的项目。

4.不断加强企业监管

一是关口前移。认真组织“两高”有关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司法解释的“全覆盖”宣传学习,不断提高企业主“知法、懂法、守法”水平和环保干部职工业务素质。二是规范监管。进一步规范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管,按程序推进全市64家国控企业、343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全委托运维。三是强化违法案件的移送侦办。建立公检法和环保部门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席会议以及“快取证、快移送、快审理、快判决”工作机制,加强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25件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四是加强环境执法。2013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4420多人次、检查企业12685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61件,罚款2222.3万元;累计向金融部门通报企业环境违法信息244件,责令84家次环境违法企业在主流媒体登报承诺限期整改。

5.积极防范环境风险

一是不断完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抓好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市环保局环境应急预案已通过省厅备案,13个县(市、区)环保局通过市环保局备案;421家企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二是加大环境风险源的摸底、排查,分等级动态管理。我市64家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企业,通过分类强化监管,积极排查消除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规范要求建设完善各项防控措施。三是进一步完善应急事故响应处置机制。市环保局与市消防支队、市水利局和福建湄洲湾氯碱化工有限公司等单位签订应急联动保障协议,增强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6.扎实抓好重金属、危险废物管理和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扎实推进《泉州市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实施方案》,年初下达的20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全部完成。二是着力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严格规范涉重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与转移,严把废物进口审批关。全年共审批转移危险废物申请146件,申请转移34630.3吨;初审进口可利用废物申请28件,申请进口926300吨。三是编制《泉州市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2013~2015年实施方案》,完成我市“全国第一次生产化学品”有关情况调查。四是积极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印发实施《泉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13年度实施方案》,顺利完成德化鑫阳矿业等23个年度计划重点整治项目。

(二)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1. 初步完成我市首批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的筹建工作,选定泉州市防汛仓库、金鸡拦河闸管理处、山美水库管理处、石壁水库管理处、福建湄洲湾氯碱工业有限公司等5处作为建设地点,并建立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保障体系。

2.对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自上而下地不断完善环境应急装备配置,配备完善应急监测和个人防护装备。

3.积极推进“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年”活动,完成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工作。

(三) 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1.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市环境监察支队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国家二级标准达标复检,泉港、石狮、安溪、永春、德化等地通过相应等级的环境监察标准化复检,并在省环保厅备案。

2.执法队伍培训。2013年全市环境监察机构人员参与国家级培训8人次、省级培训116人次。通过培训、讲座,逐步提高了环境监察人员懂法、用法、守法水平,提高了环境监察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

3.完善各项环境监察制度,先后出台《泉州市环境监察支队错时执法制度》、《泉州市重点环境风险源名录》等文件,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强化属地管理机制,采取例行执法、错时执法、交叉执法、分类监管、专项整治、群众参与监督等灵活多样的执法监管模式,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四)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1.强化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我市环境监测能力水平。一是调剂市劳动就业中心的办公大楼作为市环境监测站用房,并按实验室规范要求进行必要的改造,改善监测实验条件。二是核增市环境监测站事业编制20名,加大监测队伍建设。三是根据《福建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实施方案》,结合实际需要,购置19台套重金属监测仪器,拓展重金属监测能力范围。四是县级环境监测站在监测用房、人员结构和仪器设备方面也得到不断的充实和完善。截止2013年底,全市12个环境监测站均通过省环保厅标准化达标验收。

2.按计划启动细颗粒物(PM2.5)监测。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2013〕30号)的要求,精心组织市区空气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工作,于2013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发布监测数据,成为继福州、厦门之后,我省第三个实现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并向公众实时发布监测数据的城市。

公众参与

(一)环保110社会联动服务

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邮706件,受理“12369”环保举报热线3203件,信访处理率100%、办结率99.44%。

(二)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2013年市环保局承办市人大、市政协“两会”涉及环境保护的建议(提案)58件,内容涉及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水和噪声污染防治等多个方面,均按要求、按时限办理和答复,办件满意率100%。

(三)宣传教育

一是组建泉州市环保志愿服务队伍,从生态保护、环境宣传教育、环保社会监督入手,积极开展30多场次的环保志愿者系列宣传和服务活动,环保部门深入基层“接地气”。二是将2013年确定为“环保宣传年”,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污染治理等各项环保工作,营造浓厚的生态市创建氛围。三是推进各类环境友好型创建。截至2013年底,全市已创建191个环境友好型社区,416所“环境友好型学校”, 6个环境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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