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严重污染时 露天烧烤可能会被罚款10万元

发布时间: 2014-06-05 14:59:54  |  来源: 浙江在线  |  作者: 张梦月  |  责任编辑: 方青
关键词: 露天烧烤 严重污染 罚款 扬尘 限产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一烧了之容易,空气污染难治。”大气污染治理难度大,背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难以让环境污染者受到应有的制裁和警醒。

日前,《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市法制办网站上公布。

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将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户外体育课等。

如果相关企业拒不执行停产限产,最高将被罚款50万元;如果不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施工或露天烧烤,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煤炭、水泥、石灰、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贮存,不能密闭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装卸物料要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否则,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容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操作,并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按规定做到的,将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改正,并予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市政府应划定并公布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也就是所说的“无燃煤区”。区域内现有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将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使用,或改用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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