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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今年4月21日,成都平原秸秆禁烧工作推进暨联防联控联席会议指出,四川将进一步加强区域间秸秆禁烧联动机制,自贡、泸州、内江、乐山、宜宾等城市,将建立川南城市群秸秆禁烧联防联控机制。
这次会议释放出一个信号:川南城市将在环境保护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探索建立一种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实现城市之间相互取长补短。如何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将是未来川南经济区一体化的重大课题。
川南四城泸州率先探索将秸秆变资源
2013年,泸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意见中对泸州市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重点区域进行了划分,其中包括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及周围1平方公里范围之内,走在川南前列。今年,泸州市政府又下发了《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的通知》,划定了泸州市易发生秸秆焚烧的区域并规定了目标责任。
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泸州焚烧秸秆的现象较少,村民通常把秸秆作为肥料等处理,这与秸秆综合利用的大力宣传密不可分。泸州市环保部门协同农业部门,在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如在全市推广秸秆快速腐熟还田,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鼓励发展秸秆饲料,以满足奶牛、肉牛、羊养殖饲料需求等。
“我们鼓励发展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纺织工艺、秸秆制碳、秸秆制酒精、秸秆有机肥加工等,没有绝对的废物,只有没有放对位置的资源。”泸州市环保局农村生态科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鼓励秸秆综合利用,泸州市政府在技术开发、设备研制相关项目给予适当补助,将秸秆还田、青贮等相关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并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秸秆处理机械给予信贷支持,各类秸秆工业利用及加工项目,优先给予扶持。
大气治理部门联动模式可推广到川南
目前,泸州市空气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机动车污染等方面。为此,泸州市开展了城区扬尘污染集中治理的工作,以工地扬尘、煤油烟等作为重点内容。机动车尾气治理,由泸州市公安局牵头,各个区政府等部门配合,从源头上禁止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此外,由泸州市住建局牵头,在城区主要入口设置了脏车清洗场地。
“这种部门联动的模式,也可与推广到川南城市群,这需要首先打破行政壁垒。”泸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一段时间,泸州将主动与川南其他城市对接,通过交流、总结、推广各个市内的成功经验,共同探索建立川南地区的环保联防联控机制。
2014年,在泸州市环保局制定的《泸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明确了2014-2017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力争到2017年,泸州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要完成这项工作,泸州必须加强与川南其他城市的联动和合作。因为只要川南地区的空气质量全部提高了,泸州的空气质量自然也就变好了。”泸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治污减排沱江长江水域须四城联防
“川南四城,由沱江和长江串联起来,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只有建立川南联防联控机制,才会事半功倍。”泸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认为,水污染治理是既是泸州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川南城市群应该重点研究的课题。
在这方面,泸州市曾出台《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要求强化工业企业废水、城市生活污水和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目前,泸州市已建成7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生活污水12.1万吨。同时,按照《泸州市排水规划》,“十二五”期间,泸州市拟新建二道溪二期、纳溪二期、城南、城东等四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目前二道溪二期已动工建设,纳溪二期、城南、城东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为促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泸州市政府开展了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近三来年,已累计投入资金7亿多元,对全市的50余家工业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还对泸天化、北方化工、海东皮革、川南机械厂等16家企业开展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督促和指导企业逐步建立“源头控制、过程管控、清洁生产、末端治理”全防全控体系。
2014年度,泸州市政府决定对四川泸州沱江水泥有限公司等15个工业污染源企业限期综合整治,15个工业污染源企业完成综合整治后,预计可削减氮氧化物9860吨/年、化学需氧量463吨/年、氨氮4吨/年,为泸州市新建项目腾出宝贵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华西城市读本实习记者李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