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属环境污染源随意丢弃危害大

2014年05月14日19:4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过期药 环境污染源 大药房 市场监督 体重秤 开药 乡镇卫生院 回收处理 药品生产 2008年

在长兴,有许多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但很少有市民会将过期药品送到回收点。偶尔有人送来,也是询问能否换成新药,是否有补贴。家中的药品过期后,丢弃是大部分市民通常采用的处理方式。

回收箱普遍喊“饿”市民不愿“喂”过期药品

走进位于金陵中路的同春堂大药房,门口有一处体重秤,体重秤旁边则是一只白色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工作人员说,之所以将回收箱放在体重秤旁就是为了让来称体重的市民注意到。不过即便如此,能够主动来放置药品的市民依然不多。

解放中路的三通大药房也面临相似的窘境,店员说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设立以来,市民的关注度并不高,“做活动的时候人稍微多点,平时来送药的市民几乎没有”。

这种现象在长兴的各大药房里普遍存在。然而,在各大药店的回收箱无人问津的同时,市民却为家中的过期药品处理问题而烦恼。家住洪桥镇的罗凤全奶奶最近有些烦恼:“家里备着的药箱被过期药放满了,不知道怎么处理。”一来她不知道乡镇有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二来她觉得,就算是有,要特意给人送过去,多少有些不方便,一直以来都是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的。

过期药属环境污染源随意丢弃危害大

从调查情况来看,有的市民对于能够定点回收过期药并不知情,而有的市民知道药品回收点,却因为怕麻烦,不愿意将药品送到指定的回收地点。

这也可以看出,市民并没有意识到随意处理药品所带来的弊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程成伟说:“过期药品明确被归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属于重要的环境污染源之一。”过期药品若是随意处理将会带来可怕的后果。从环保角度来讲,过期药品容易分解、蒸发,如果丢在垃圾桶里,被当成普通垃圾来处理,过期药品中的有害成分会渗透到土壤和水分中,最终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从安全用药角度来讲,若是过期药品被一些不法商贩低价收购,经过二次加工之后再次流入市场,将带来难以预料的危害。

药品作为特殊物品,最好的处理办法是由相关部门统一处理。据了解,从2008年开始,长兴便开始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各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城乡药店都摆放了过期药品回收箱。到目前为止已有70个回收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回收过期药品后,都会集中进行销毁处理,杜绝过期药品污染环境或者流向市场。“自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以来,有一定的作用。已经销毁过不少回收来的药品,但是总的来说,还有大量的家庭过期药品没有送到回收点统一处理。”程成伟说。

家庭过期药浪费惊人他山之石可以借鉴

程成伟提醒市民应该树立家庭药品回收意识,及时清理药箱,将过期药品按时送至任意的指定回收点,防止过期药品污染环境或者再次流向市场。

他还建议要从源头抓好过期药品管理,减少过期药品的产生。据统计,目前中国每个家庭过期药品达215粒,因过期每年造成药品浪费1.5万吨。如此大的浪费量让人汗颜。“防止浪费应从自身做起。首先家庭不要经常“囤药”,另外,还要及时清理药箱,防止产生大量的过期药品。

此外,还可以借鉴一些先进的经验。在国外,一般家庭根本没有“库存药”,一方面医生会严格按照规定开药,另一方面这些国家对药品的监管从生产到销售再到销毁都非常的严格。在国内,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毛蕴诗提议,为了防止过期药品成为埋在身边的“定时炸弹”,建议将每年的3月13日设立为“全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日”,从而养成一个正确的用药观念,不必在家存放太多的药品,有病直接到医院开取适量即可,既节省开支,也可减少药品的浪费,同时也为环保出一份力。

应建立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群众健康观念和意识不断加强,我国非处方管理制度的实施,消费者不需医生处方可自行判断、购买、使用非处方药品,使得家庭中储存的药品品种增多、数量加大、储备过剩;与此同时,过期的药品给消费者带来了较大浪费和潜在的安全隐患。

针对目前过期药品回收中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有关部门制定法律规定,把群众的自愿回收转变为强制性的工作,健全回收处理制度,构建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主体,企业、社区、公安等部门全面参与的过期药品回收长效联动机制。

首先,可以建立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长效联动。药品企业在规划生产和经营的同时,还应把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列入规划日程,并在人员、经费、回收技术指导的处理方面作出应有的努力。在药品包装或说明书上印制提示语,提醒消费者在药品过期时不要随意丢弃,应放入附近过期药品回收箱或交予过期药品回收点。

其次,可以建立与城市街道及社区长效联动。社区是群众最集中的地方,相关部门可与街道办事处及社区达成有关协议的长效联动机制。

此外,还应该建立与公安部门长效联动。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公安部门应主动配合打击非法药品回收行为,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联合行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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