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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兰州晚报报道(首席记者 甄燕红)“没钱交!”“不知道。”5月13日,记者跟随市执法局、城关环卫局、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联合督查我市餐饮企业餐厨垃圾处理费缴纳情况时,听到很多餐饮企业负责人这样回答。据了解,为了确保收费工作顺利开展,摸清我市餐饮企业现状,即日起,我市对近郊四区餐饮企业餐厨垃圾处理费缴纳情况进行联合督查。
根据市政府决定,我市餐厨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已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开始,对近郊四区产生城市餐厨垃圾的餐饮企业,按照餐饮企业的经营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收取餐厨垃圾处理费;并委托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利用供水收费平台代收。
截至目前,餐厨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进行了10个月,收费效果并不乐观,很大一部分餐饮企业对收费工作不支持、不配合,欠缴问题较为严重。“初步统计,去年9月至12月,我市收缴餐厨垃圾处理费43.0527万元;今年1月至4月,收到餐厨垃圾处理费25.7158万元,总共收缴了68.7685万元。”市城管执法局收费处张处长告诉记者,“情况很不乐观。”
据市城管执法局摸底,我市近郊四区共有餐饮经营户6391户,营业面积为83万平方米,每天餐厨废弃物产生量为173吨。如果按营业面积80万平方米来算,我市每月收缴的餐厨垃圾处理费应为160万元。
为了确保收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向餐饮经营户宣传收费政策,市执法局、市食药监局、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和各区环卫局从5月13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联合专项督查,并进行收费政策宣传和解答餐饮经营户提出的相关问题,并对未缴纳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费的餐饮企业下达《兰州市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费催缴通知单》。同时,对餐饮经营户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和登记,为下一步收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依据。
当日,记者跟随联合督查组来到农民巷,在农民巷东头一家大型餐馆,当负责人得知是进行餐厨垃圾处理费督查时,直接说:“现在生意不好做,我没钱交。”这家餐馆共有两层,经营面积700平方米,根据收费标准,每月应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1400元,10个月共计为1.4万元。督查人员就餐馆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后,给餐馆下达了《兰州市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费催缴通知单》。在当天的督查中记者发现,大多数餐饮企业都在观望,并没有缴纳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费,并对政府收餐厨垃圾处理费的相关规定和费用用途并不十分清楚。
根据《兰州市餐厨垃圾集中处置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餐厨垃圾的产生单位应该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同时,根据兰州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兰州市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我市餐厨垃圾处理费的标准是“按照餐饮企业的经营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00元。”另外,收取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费的餐饮企业不再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