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对人为因素引起水质污染要追究责任

2014年05月07日10:3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水利部 农村饮水安全 水源变化 水质污染 工程损坏 安全工程 十二五 陈雷

三要加快前期工作,确保建设进度。各地要高度重视并着力抓好前期工作,确保前期工作进度、深度和质量,加快项目审查审批步伐。要抓好水源选择、水量水质保障等重点工作,注重方案比选论证,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规模,大力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和城镇管网延伸工程建设。要加强分类指导和技术培训,及时组织对口帮扶和重点援助。要优化施工方案,保障施工条件,倒排工期,节点控制,以日保旬,以旬保月,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要督促各项目县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明年项目的前期工作,为明年的工程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四要严格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各地要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千吨万人规模以上工程要严格执行“四制”,规范参建各方行为;小型工程推行以县为单元组建统一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要全面推行项目建设开工前、竣工验收前、违纪违规查处情况的“三公示”制度以及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工作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把招标采购关、设备进场关、质量抽检关、施工工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饮水安全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五要强化水质保障,确保供水安全。各地要依法规范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做到“建一处工程,保护一处水源”,对人为因素引起水源变化、水质污染或工程损坏造成群众饮水困难的,要追究责任并督促限期整改。要进一步强化水质净化处理,规范消毒设施的安装、使用和运行管理,进一步提高水质合格率。要着力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分期分批建设和完善区域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建立定时或定点水质快速检测机制,加快实现水质卫生监测全覆盖,确保水质安全达标。

六要创新体制机制,促进良性运行。要加快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服务机构,强化政府和行业的监督管理与技术指导。要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制度和经费,鼓励推广“以大带小、小小联合”的集中管理模式,积极引导和扶持村组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供水服务组织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工程管护。要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各地要抓紧研究制定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定额,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七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绩效考核。水利部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在加强常规监督检查和稽察的同时,每季度对分片联系省份开展一次专项督导检查。各地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稽察等部门的优势和作用,加强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四个安全”。要组织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回头看”,对已建工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要坚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月报、旬报制度,进一步加强考核和评价,及时通报考核结果。要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将项目管理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全面实现信息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八要统筹当前长远,搞好提质增效。要针对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存在小型分散供水工程多、水质保证率不高、工程建设标准和专业化管理程度较低等问题,在加快完成“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的同时,提早谋划“十三五”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作,通过工程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合格率,全面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上一页   1   2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