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如何"卖钱"?重庆市出台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2014年05月06日11:1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我市 管理暂行办法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京都议定书 交易所 配额 温室气体 全球变 排放量 甲烷

重庆晨报讯 (记者 罗强)企业依靠节能减排,省下的碳排放配额,可拿到重庆联交所的“碳排放交易所”变现。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知。

该办法是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管理和买卖规则,排放多的单位,如果超出了配额,就需要到交易所去购买新的排放配额,而有节约的则可以把这个配额拿到交易所去变现。

碳排放权交易,源于全球变暖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两个重要的国际公约。就是每年给一个国家,一家公司,发放一个碳排放指标,即所谓的配额,限制每年只能排放多少吨二氧化碳、甲烷等6类温室气体。2011年11月我国启动京津沪渝、湖北、广东及深圳7省市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

碳排放权交易,其实就是通过“约束”单位、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行为,让那些排放量大而多的单位、企业,付出更高的成本,而那些积极“节能减排”的单位、企业,则将因此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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