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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今日向媒体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为全面认识和正确理解公报内容,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等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本次调查是我国首次开展的全国范围土壤环境质量综合调查,填补了我国土壤环境领域的空白。通过调查,初步掌握了全国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及变化趋势、污染类型、污染程度和区域分布,初步查清了典型地块及其周边土壤污染状况,建立了土壤样品库和调查数据库。
通过调查,提升了各地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为建立全国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优化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调查数据为完善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开展土壤环境功能区划与规划、确定土壤污染治理重点区域、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提供了科学依据;调查成果对加强我国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指导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问:调查包括哪些项目?
答:本次调查中选择确定污染物的原则:一是影响农作物产量和品质的污染物;二是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污染物。调查的污染物主要包括13种无机污染物(砷、镉、钴、铬、铜、氟、汞、锰、镍、铅、硒、钒、锌)和3类有机污染物(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土壤环境背景对比调查除关注上述污染物外,还包括锑、钼等61种元素。
问:土壤的采样深度为什么一般为0~20厘米?
答:一般情况下,表层土壤是大多数农作物根系的主要分布土层,也是农业生产的耕作层;同时土壤污染物主要集中在表层。因此,本次调查中土壤的采样深度一般为0~20厘米。
问: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的依据是什么?
答:本次调查专门制定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评价标准取值原则上采用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332-2006)和《温室蔬菜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333-2006)。上述标准未规定的指标,如锰、钴、多环芳烃等则采用国外相关标准进行评价。
问:为什么没有给出土壤污染面积的数据?
答:相对水体和大气污染而言,土壤污染具有不均匀性的特点,且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慢,准确掌握土壤污染的分布情况具有一定的困难。本次土壤调查属于初步调查,具有概查的性质,目的是掌握全国土壤污染的总体态势,受客观条件限制,总体点位较疏。以耕地为例,每
8km×8km的网格(即6400公顷,也就是9.6万亩)布设1个点位,只能从宏观上反映我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总体状况。因此,本次调查以点位超标率来描述土壤污染状况,给出准确的土壤污染面积的数据有较大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