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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海洋生态红线》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出台。我省将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作为保护重点,首次划定44个海洋生态红线区,总面积18.8万公顷,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6.02%。
划定自然岸线17段,总长97.2公里,占全省大陆岸线总长的20.05%。我省将在以上区域内严控旅游开发、围填海等工程建设,确保到2020年,海洋生态红线区入海河口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减少10%至15%,海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0%。
统计数字显示,我省已经形成滨海旅游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渔业四大支柱产业,去年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达983.86亿元。但随着环渤海区域开发建设步伐加快,海洋生态环境压力越来越大,资源环境承载力不断下降,环境和生态问题日益突出。
“此次划定红线,严控各类损害海洋生态红线区活动,明确海洋生态保护底线,同时为未来海洋产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留有余地,推动河北实现绿色崛起。”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说。
与以往比较笼统的海洋环境保护措施相比,此次红线划定充分结合了我省海洋自然环境特点,针对自然岸线、海洋保护区、重要河口生态系统、重要滨海湿地、重要渔业海域、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重要滨海旅游区、重要砂质岸线和沙源保护海域等八大海洋区域,分别制定管控措施。并提出,海洋生态红线区管控要与海洋功能区划、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等涉海区划、规划相衔接,重点突出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管理要严于其他区划、规划。
划定海洋生态红线,更要严守生态红线。我省提出将海洋生态红线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县(市、区),并签订责任状,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决遏制对近岸海域环境的无序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