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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78项政策措施进行了分工安排。其中,由国家林业局牵头或配合其他部委负责落实的有38项。
在《通知》列出的78项分解任务中,关于“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进行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的问题;关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补助”的问题;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的问题;关于“提高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问题;关于“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的问题等38项需要国家林业局牵头或配合其他部委完成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