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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不再实行排污收费,改为单独征收环境税的呼声渐起。费改税仅仅只是名称和收费方式改变吗?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日前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4年年会上透露,需要提交全国人大立法的环境税未来会逐步增加对排污的惩罚,可能要先增加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的惩罚。他表示,环境税实际上是一个对排污惩罚的税种。
这一信号表明,我国“治污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不良现象将逐步得到扭转。企业以前一直忽视的环境成本,将从外在成本转化为内部成本。企业必须认识到,排污是要付出成本的,排污越多,付出的成本就越高,受到的惩罚就越重,我国正是要通过征收环境税最终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长期以来,我国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导致生产企业不计环境成本,“谁污染,谁治理”的治污政策决定了基本上是由排污企业自行治理污染,但处罚不重、执法不严、技改不利等因素,造成污染企业治污效率和水平偏低。同时,我国的排污收费水平过低,很难对污染者产生压力。
尽管排污收费和环境征税都可以将污染造成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但费和税有本质的区别,税具有强制性,而费是行政性的。费改税后,由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增强了对企业排污行为的威慑力,也加大了对企业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国外在强化环境税收政策惩戒作用减少排污改善环境方面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如德国对污水排放实行差别征税的办法,污水排放不达标,则污水排放费按排放费费率的100%征收,如果达标了,则污水排放费按排放费费率的25%征收。这种办法促使污水排放者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强化污水处理,减少水源污染。
爱尔兰政府为遏制塑料购物袋的使用,减少白色污染,对每一个塑料购物袋征收相当于13美分的税。所收资金全部交由新成立的环保基金用于环境保护项目。实践表明,这种做法对遏制白色污染非常有效,塑料袋使用量骤降了90%。同时,税收还为爱尔兰的环保项目筹集了一笔可观的资金,国民环境意识也因此得到提高。
目前,我国处于经济体制改革深化阶段,环境税对污染的惩罚性,将迫使企业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刺激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减少污染物排放。尤其是对排污企业而言,要算清一笔账,是缴纳数额不菲的环境税,还是进行技术升级、转型发展更合算?比如一家企业本来要缴5万元的环境税,如果花费4.5万元进行技术革新后,只用交2000元的税,那么就省下了3000元。有专家指出,这才是征收环境税的目的。
由于我国环境问题严重,解决环境问题需要大量的资金,仅仅靠征收排污费不足以实现改善环境的目标。国际经验表明,当治理污染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1%~1.5%时,才能基本控制环境污染;占比达到2%~3%时,才能改善环境质量。20世纪后期,发达国家环保投入一般占GDP的2%~3%左右。然而,2007年~2011年,我国环保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均不足1%,不能充分满足环境治理需要。
据测算,我国一年应征的环境税约为600亿元,而目前我国排污费年征收总额尚不足200亿元。征收的环境税可以为政府积累环境治理资金,使政府能够加大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
此外,环境税重在对排污的惩罚,将促使消费者和生产者改变行为方式,用生态化的方式使用资源和开展生产,进而促进创新,可以对资源的过度开发与浪费起到抑制作用,最终实现保护环境、节能减排的目标。
马新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