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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路透社获悉的一份文件草案显示,欧盟准备把今年10月作为敲定2030年气候与能源目标的最后期限。
文件草案称,“欧洲理事会决定在6月会议上评估气候与能源事务的进展,并将尽快就新政策框架做出最后决定,时间不晚于2014年10月。”
欧盟委员会在今年1月时曾经给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2030年目标,计划实现碳排放量较1990年水平减少40%。目前,欧盟已经接近实现减排20%的2020年目标。然而,围绕欧盟领导人是否应在全球气候变化谈判展开前,针对2030年计划达成先期协定,各成员国却存在分歧。
包括德国、法国和英国在内的13个成员国的环境部长敦促各国达成一致,以便在明年全球气候协议谈判之前,向其他国家施加压力,令其各自敲定计划。不过,波兰等依赖煤炭的东欧国家希望先看到美国等做出示范。
根据3月19日的最新草案,欧洲理事会将呼吁欧盟委员会进一步分析2030年目标如何影响每个成员国,并制定可以“带来公平效力”的政策。环保人士敦促欧盟继续保持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领导位置,以此确保全球气温升高的幅度不超过2摄氏度。只有如此,才能防止干旱、洪水的大面积扩散和海平面升高。
欧洲各企业却持有不同观点。大型能源企业希望能够落实目标,因为这样会有助于其规划大规模的前期投资。而一部分企业也表示,如果近期无法设定更加严格的气候政策,清洁能源技术制造业的就业将会流失到海外。
不过,化工生产商和钢铁制造商等重工业企业则要求欧盟领导人以谨慎态度应对,这样才能确保它们维持相对于处在较宽松环境规则地区的同业公司的竞争力。欧洲60家钢铁制造厂商的高管们日前表示:“欧洲不能再单方面地施行二氧化碳削减目标了。”
德国波茨坦研究所的科研人员表示,欧盟如果在设定2030年目标上扮演主导角色,几乎没有额外成本,因为其已经设定了减排30%的政策。
欧盟各国是少数几个承诺设定强制性2020年减排目标的工业化经济体,而其他主要经济体仅设定了自愿性目标。但做出强制减排承诺的经济体的碳排放量仅占全球总量的不到15%。(谢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