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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从伦敦到北京中英雾霾治理的比较与反思
在未来的历史记录中,2013年将会是被重点存留、或不断被人们回忆的一年。因为,在这一年发生了覆盖中国25个省份、100多个城市、受影响区域约占国土面积的1/4、受影响人口约为6亿人的雾霾事件。当整个社会热议雾霾时,使笔者不得不想起1952年在英国发生的使8000人死于非命的雾都事件。相隔60多年后,从英国雾都到中国雾霾,污染事件的重复出现,说明工业文明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仍未找到根本的解决方案,这确实是当代人类的悲哀和挑战。
但是,当我们站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探讨中国如何解决雾霾问题时,却看到了另一种希望,这就是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如果我们从生态文明角度看,从西方英国的雾霾到东方中国的雾霾,已经不是一种简单的轮回,而应该是结束这个轮回的开始。到目前为止,西方发达国家在治理能源环境危机的过程中,均走的是就环境治理环境,“头痛治头、脚痛治脚”的外部治理之路。
不可否认,西方发达国家几十年治理环境的经验,有许多值得借鉴之处,但是必须清楚,要从根源上治理当代中国的雾霾问题,仅仅重复西式的治理思路是不够的,我们需要真正从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在启动东方智慧的背景下,探索中国特色,走出西方轮回的新治理之路。
英国雾霾治理分析:外部治理模式的经验与局限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现工业化的国家,同时也是最早遇到环境污染事件的国家。1952年12月4日至9日,大范围高浓度的雾霾笼罩伦敦,有4700多人因呼吸道疾病而死亡。大雾之后几个月,又有8000多人死于非命,此次事件成为20世纪十大环境公害事件之一,给英国社会造成很大冲击,是促使英国痛下决心治理雾霾的导火索。
前期治理:严格立法遏制工业污染。20世纪50年代,英国的主要污染源是工业污染,这与英国当时高度发达的工业有很大的关系。从18世纪60年代瓦特发明蒸汽机开始,英国的工业化进程历时100多年,到19世纪70年代基本完成。工业革命完成后,英国成为“世界工厂”,在世界工业和贸易中取得垄断地位,经济的繁荣进一步加速了人口和工业的聚集。而煤炭在英国工业化进程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是支撑工业快速发展的主要能源,以煤为燃料的各类工厂排放的烟尘以及硫氧化物、碳氧化物等有害气体大量排入大气中。由于伦敦地理位置独特,每到秋冬季节, 海雾就笼罩在伦敦上空,于是就形成了烟和雾混杂的灰黄色烟雾,最终酿成了1952年的“伦敦大雾”事件。据数据显示,当时伦敦每立方米大气中二氧化硫达3.8毫克,烟尘达4.5毫克,①污染物数量是正常年份的10倍。
面对严重的空气污染,严格的环境立法成为英国治理雾霾问题的首选。1954年,伦敦市出台《伦敦城法案(多项赋权)》,控制烟雾排放。1956年,英国出台了世界上首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清洁空气法》,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来控制空气污染,规定城镇使用无烟燃料,推广电和天然气,冬季采取集中供暖,发电厂和重工业设施迁至郊外等。1968年修正《清洁空气法》以巩固空气质量的改善。1974年出台《控制公害法》,全面规定了空气、水、土地及噪音等的控制条款。1995年通过《环境法》,旨在制定一个治理污染的全国战略。2001年出台《空气质量战略草案》,致力于进一步提高伦敦的空气质量,消除大气污染对公众健康和日常生活的影响。
中期治理:全方位启动治理生活排放。20世纪80年代,生活污染中的交通污染取代工业污染成为伦敦空气质量的首要威胁。当时,伦敦的机动车保有量达到了244万辆,道路交通堵塞日趋严重。②自1981年以来,伦敦乘汽车外出的数量增长了20%,占所有上班行程的43%,③加上城市高楼密集,汽车尾气在地面不容易扩散,成为城市空气的主要污染源。英国政府在城市生活排放治理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